……怎么感觉这个名字有点耳熟?
一时想不起来,崔颂也没有再想。
他仔细观摩崔季珪的喝酒姿势,依样画瓢,一手拢袖,一手举起酒樽一饮而尽。
或许是原主的本能还在残留在身体里的缘故,这一系列动作行云流水,毫不滞塞,别有一番潇洒姿态。
手握酒杯,崔颂略略踏实了一些,不动声色地打量房间,暗暗琢磨自己究竟穿到了哪个朝代。
跪坐在地,分案而食,怎么也得是唐宋以前。虽然汉朝就已经出现了胡床这东西,但基本还是跪坐,椅子的真正普及是在唐朝。
而根据越古旧的朝代,吃的东西越缺乏花样的定理,崔颂已经做好了今后啃窝窝头、欲(食)仙(不)欲(知)死(味)的准备。
比如他手中的这杯酒,淡的可以,还酸溜溜的,喝起来活像掺了水的醋。
言归正传。
有了刚才的缓冲,崔颂在心里打好了草稿,准备向便宜侄子套话。
毕竟被古代用语洗脑了一个小时,现在拿这些组词造句简直信手拈来。
首先崔颂似是而非地夸奖了崔季珪刚才的一番论道(虽然自己一句都没听懂),然后“谦虚”地表示自己才学不够,不能给出什么建设性的意见,最后家长里短地扯了一番,扒拉出了几条有用的情报。
总结如下。
1、这具身体的原主和自己同名,姓崔,名颂,今年18岁。因为还未加冠,所以还没有表字。根据乡人的评价,原主“师从名师,颇有才名”,眼前的便宜侄子似乎也对他“颇为推崇”。
……
得到这条结论,崔颂有种不太好的预感。人怕出名猪怕壮,他一个文盲穿成古代知识分子,还是小有名气的知识分子……怎么看都是一个大大的g?
2、这个叫崔季珪的便宜侄子,是原主长兄的儿子,比原主大了近10岁。
这点崔颂倒没什么特别大的反应。古人讲究多子多福,又早婚早育。汉武帝六十几岁还生下刘弗陵,有个比自己大的侄子根本不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