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二章 战场(1 / 2)

将血 河边草 1635 字 20小时前

赵三春只觉得眼前一空,阳光竟然有点刺眼,在他的视线里,一切都是红色的,红色的草原,红色的阳光,还有远方红色的天空。

他和他的战马一样,剧烈的喘息着,身上脸上满是汉水,但他们的汗水却也是血红色的,而且还很粘稠。

他下意识的想要勒住马缰绳,但多年的训练以及战阵生涯,让他马上清醒了过来,制止了自己愚蠢的下意识行动。

任由战马继续向前奔跑驰骋,他的前面其实还有很多身影,好像正在远离他的视线,但他没有去管那些,他扭转有些僵硬的脖子,向身后瞧了瞧,然后便咧开嘴,傻笑了起来。

他跟不知道,他这一笑起来有多骇人,红彤彤的脸上,还在滴滴答答往下流着红色的液体,嘴巴咧开,露出里面的牙齿,竟然也是浅红色的,就像一只吃饱喝足的饿狼。

当然也没人关注他这带着诡异和惊悚的笑容。

赵三春觉得很高兴,他也确实有理由高兴,因为他是第一个穿透敌阵的人,他很疲惫,因为太多次用力挥舞,手臂有着撕裂般的疼痛,不过他知道,这不要紧,最多也就是肩膀胳膊肿上些日子罢了,就像当初操练那样,这种疼痛对于他来说,很熟悉,用力过度而已。

他高兴于自己还活着,也高兴于自己又立功了,他知道。第一个穿透敌阵的人,虽然不会是首功。但功劳也是不小,还高兴于,好像仗打赢了,不然不会能够如此轻松的穿过敌阵,要知道,之前看到敌人那密密麻麻的军阵,他头皮还是有些发凉的。

而现在,他却已经来到了敌人的阵后。好像还有敌人逃走了,所以说,仗八成是又打赢了。

他琢磨着,自己甚至任由战马向前,开始琢磨着这次回去,能不能娶个婆娘,生个娃儿什么的。

这可是当初他想也不敢想的事情。要知道,那会儿他连饭都吃不饱,衣也穿不暖,就更别提娶婆娘了,跟着他当乞丐婆吗?

但现在,一切都不一样了。自从他长高了,虽然时常吃不饱,却生的很是高大健壮,可能是因为他时常抢其他乞丐的饭吃的缘故吧,所以才长的那般快法儿。

当然。时来运转的那一天是猛虎武胜军招兵,因为想混一口饱饭吃。年轻的他无知无畏的便想去从军。

那一天他记得很清楚,一个将军看到他的样子眉头就一皱,当然,那会儿他穿的不好,身上味道也不好闻,不过好像最终还是因为长的高大,就进了猛虎武胜军。

操练的虽然苦了一些,但总算能吃饱穿暖,有了这个,他什么都不在乎,他没名字,旁人都叫他大儿。

伍长看不过去,让他自己给自己弄个姓儿,他想了半天,觉着没有比姓赵更威风的了,因为大将军就姓赵,于是他就姓赵了,反正也没人去管他。

赵大儿这个名字很好记,也很好写,让他很满意,不过等他自己成了伍长,这个名字就总觉着不那么威风了。

所以他决定换个名字,也没什么好说的,在猛虎武胜军已经呆了三个春天,他喜欢春天,因为冷的要命的冬天时他过的最苦,所以就每天每日的盼着春天,而春天不像夏天那么热,也不用担心该死的冬天的到来。

于是,他就叫了赵三春。

没错,这是个长安乞丐的传奇,现在的赵三春,已经是个旅帅了。

在猛虎武胜军中,他的升迁绝对算不上快,那也没办法,他只会写自己的名字,也就是说,他不识字,这在猛虎武胜军军官中,绝对算是个异类,不过没办法,他脑子不太好用,请教了多少先生,却怎么也学不会。

再有,最重要的是,他不是国武监生员,能够做到旅帅的位置,不是因为旁的,而是实打实的战功,自从跟随猛虎武胜军北渡以来,他发现,自己最拿手的本事,可能就是杀人了,他好像天生就是为了战阵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