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尘听她的话,闭上眼睛,如同入定一般。
可他的心跳却泄露了他的不平静。一声一声,响着失序的,呕哑嘲哳的琴音。
偏生她还要侧耳贴在他的胸膛处听着,将他的心绪剥个透明。
莺时见旁边的案上摆着一方端砚,还有着一应俱全的墨块与颜料,遂走过去,取一支齐笔,蘸取一点化开的朱砂色,在生宣上吸去多余的水分。
然后她便执着这支笔,在离尘的眉心正中处落下。
印下朱砂记。
如同点睛一般,离尘立时变得有些不一样了。
跃动的光影,微不可见的尘粒,好像季节倒转,时光错回。
只一点艳色就足以将他拉入滚滚红尘,饱受劫难。
他好像变成了一只专以引诱女子为生的艳妖,漂亮得勾魂夺魄。
他是她的。
莺时将离尘的衣物一一褪去,直至一丝不挂,露出光滑紧实的皮肉。
他明明双眼紧闭,不能视物,可却好像能感受到她如有实质打量着他的目光。两腿间的物事不由自主地开始抬头。
这还是她第一次在意识清醒的时候看到男子的阳具。形状有些狰狞,上面隐约有青筋暴起,但颜色却很好看,是淡淡的粉,和他这个人一样漂亮而干净。
“那里…….硬了。”
离尘的喉结滑动一下,没有开口。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承认吧,显得有些没脸没皮。可不承认,又什么都瞒不过他。
幸好,莺时也并未期待他的反应。
接下来,她抚上了他的胸膛,手指扣在他跃动的心脏处。
正在离尘疑惑她要做什么的时候,心口贴上了她手中的那支齐笔的毫尖。有些痒,有些扎。
莺时就着快要干枯的墨色,隔着一层皮肉,在他的心口写写画画。笔锋划过,时缓时促,别有一番意趣。只是未写几笔,墨迹便已彻底干涸。故此,余下的笔画便显得支离破碎,横在心上,似鲜血,似伤疤。
看着这副光景,莺时的心里却别有一种满足升起。她自私而卑劣,她当真想将她刻到他的心里去,愿他今后在日复一日清心静欲的戒钟声里,将她记得略微久一点。
有些滋味,一旦尝过了,就会困于无休无止的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