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情绪波动,不是因为她害怕案子会牵连到自己,作为皮城公安局长的儿媳妇,她不怕牵连,更何况她知道自己没有犯事。
她只是不喜欢与警察打交道,尤其是公公那样的警察。
“那你说吧,我听着。”胡蓉冷漠了起来,虽然不明显,但是能够察觉。
“是这样的,我们在追查一起犯罪案件时,从嫌疑人的证物中找到了你,他是你的高中同学,而且证物中提到,你们两个曾经恋爱过。”
胡蓉听完,眉头微皱:“高中同学,还跟我恋爱过?不怕凌先生说笑,我谈过好几段,能具体说一下他的名字吗?”
凌云峰也不知道对方叫什么,海川警方还没有锁定目标嫌疑人,只有一些零散的线索。
“你的这位同学可能患有精神方面疾病,曾经扬言世界末日,还参加过你的婚礼。”
“你是说锤子?这不可能,他都疯了好多年了,一个神经病怎么可能会犯罪。”
凌云峰大喜,这条线索果然找对了,胡蓉能一口说出锤子的绰号来,可见并不陌生。
“现在所有证据,都将目标指向他,而且他是我们的唯一线索,在他背后还有一个人,也是你的同学,叫高朝(chao)。”
胡蓉听完噗嗤一声笑了:“不是高朝(chao),是高朝(zhao)!”
凌云峰顿觉尴尬,海川警方得到的那个日记本里只有高朝两个字,却不知怎么读,一般人肯定都会念成巢(同音),而不是招(同音)。
“那你能不能跟我谈一些关于他们两人之间的事,你不要太拘禁,我算不上是真正的警察,就当咱们是正常聊天。”
后面这番话,让胡蓉听了略感欣慰,因为她一点都不喜欢警察问讯时那股冷冰冰的表情,如果单纯是聊天,那就轻松的多。
她沉默片刻,便讲了许多关于锤子和高朝的故事。
正如日记本里所言,锤子和高朝,还有胡蓉、时瑟、萝卜这几个人,都是高中时的同班同学。
时瑟是官二代,萝卜和胡蓉算是中产家庭出身的城里人,锤子就差一些,而高朝则是名副其实的村里娃。
锤子长得很帅,上学时喜欢写诗词,弹吉他唱歌也是一把好手,所以很容易俘虏少女的芳心。
胡蓉很美,这一点毋庸置疑,高中时很快被锤子的多才多艺所吸引,两人陷入爱河无法自拔。
但很快胡蓉发现,锤子这少年有些神经质,经常做出一些让人费解的举动,而且特别黏人,还是个玻璃心。如果胡蓉跟哪位男生走得太近,锤子就会上吊割腕,有一次还喝过药,好在救了过来。
短暂一个月的交往,让胡蓉毅然选择了离开。
高考时,胡蓉考上了电影学院表演系,曾一度轰动全校,后来才知道只是个高职班。
锤子没有考上大学复读去了,高朝也没有考上,家里太穷就去工地上搬砖了。
自从结束高中生活,胡蓉便再也没有跟这些人联系,电影学院光环让她有些摸不着北,直到快毕业时,这才清醒地认识到96级表演班只是个神话,大部分毕业生一旦离开学校,都在天京漂着,生活很不如意。
她选择了回家乡,找一棵大树坐下来乘凉。
时瑟的出现,给她吃了定心丸,再也不用担心工作和奢侈生活。
“就这些,我们毕业后就再也没有联系。”
凌云峰点点头,对于胡蓉的回答,他并没有感受失望或者怀疑,想想这样的少太太,必然不会跟高中时两个吊丝联系太多,尤其是患有精神方面疾病的锤子。
“那么,前年九月份前后的事情呢,锤子和高朝一定都参加过你的婚礼吧。”
胡蓉没有否认:“他们确实都参加了,然后两人离开,就再也没有他们的消息,锤子父母还来问过我们,出于同情之心,我帮他们报了案,但是至今没有找到这两个人。”
果然都失踪了,凌云峰想到,高朝作为整个运毒团伙的头目,一定是利用了锤子的痴傻,将他变成一个替自己团伙卖命的赚钱工具,易容手术后,他们就不再皮城了。
“方便看一些他们两人的照片吗,高中时代也行,近期的最好不过了。”
胡蓉有些犹豫,不过很快说道:“到我家里说吧。”
凌云峰有些错愕,现在已经夜里十一点多,跟一个已婚少妇跑去她家里,这样真的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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