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章 像猎豹一样 钻满 2900 加更(2 / 2)

婚途漫漫 晚天欲雪 5454 字 1天前

“可是他是个男的,你和他独处一室,这意味着什么你知道吧?你可不能吃那种亏。”袁小刚说。

这其实也是我的心病,我最担心的也是这个问题。

“我也在想,我要如何面对这个问题。”我说。

“只能是约他在白天见面,晚上肯定是不行的,除非有其他人在场。那个是个危险人物,你和他独处,我真是担心你会吃亏。”袁小刚说。

“不光你担心,我更担心我自己会吃亏。”我说。

“这事儿得想想想办法,不然你就不要去见他,这样实在是太过危险了。我看实在不行,就找个机会,把丫的绑起来,然后逼问他到底什么来头。”

“我已经说过了,不能这样做。他背后还有人,如果背后没人,他不会突然地冒出来,我要知道他是从哪里来的,来这里的目的是什么,又是谁害死了我丈夫。这些我都需要从他这里入手,如果把他绑了,会惊会后面的人的,我绝对有理由相信,他背后有一双眼睛一直盯着他的行踪,一但有变,背后的就有可能会直接放弃他。”

袁小刚挠头,“你不是把那个闻锦笙夸得无所不能么,那我们去见见他,看看他有什么好的主意?”

我一想也是,锦笙是比较聪明,阅历也广,或许他真有什么更好的办法也不一定。

只是现在是白天。如果我去见锦笙,会不会把他藏身的地方给暴露了?

既然他打过袁小刚的电话,我索性直接让袁小刚先和他联系。袁小刚打完了电话,说锦笙说可以见面,在温城一家台球室见。那里的人都是他的人,不会有事。

原来锦笙给自己准备了一个退路,他可真是想得很周到。

我和袁小刚开着车绕了很久的弯,才找到那家地下室的台球室。

虽然是在地下室,但装修得很不错。有几对男女正在那里玩台球,我到了以后,锦笙从里面出来,对那些打球的人说你们先出去门口看着,我和嫂子聊几句。

袁小刚一直盯着闻锦笙看,锦笙换过了衣服,好像还修了头发,把短发打理得非常的清爽精神。虽然没有以前长发的样子好看,但依然是一等一的帅哥,比袁小刚那确实是强多了。

“你就是闻锦笙?原来是个小白脸。我姐把你说得有多厉害呢。”

似乎男人看到比自己长得好看的同性,都会有一点排斥感。袁小刚也一样,一说话就很不友好。

锦笙倒也不生气,说:“你就是嫂子的弟弟,听说你还当过逃犯?逃跑的本事如何?”

袁小刚一愣,“什么意思?我为什么要逃跑?”

“你不是说我是小白脸嘛,假如,我是说假如,我现在生气了,要把你留在这地下室找你的麻烦,你能从我的手里逃得出去吗?”锦笙问。

我有些紧张,我是知道闻锦笙的手段的,我担心他要真是生气了,那恐怕袁小刚会很麻烦。

但锦笙看了看我,那意思是说没事,我只是闹着玩儿。

“你能把我留下?我要跑就跑,就算我不跑,我留下你也不能把我怎么样人。”袁小刚说。

“那跑试一下?我现在要把你留下,你要是能跑出去。以后我就叫你大哥,任你驱使。”锦笙微笑着说。

“真的?”袁小刚来了兴趣。

“当然是真的,男子汉大丈夫,当然要言出必行。”锦笙说。顿了一顿,“可是,如果你跑不出去呢,那怎么办?”

“那我就叫你大哥,任你驱使。”袁不刚毫不犹豫地说。

男人果然都是好斗的,眼前这两位也不例外。我站着看热闹,不方便发言,两位都是我的好兄弟,我谁也不偏。

“嫂子,你可要作证,虽然他是你亲弟弟,他要是输了,你也得公正一些。”锦笙说。

“放心吧,我绝对公正,赢了的是大哥。输了的是小弟,供任意驱使,就这么定了。”我说。

“放心吧,我姐不会偏向我的,我现在要跑了,你有什么办法拦我?”袁小刚说着,忽然拿起一棵球杆,甩向了锦笙。那意思是想趁锦笙避的时候,他好撒腿就跑,这样可以为他赢得一些时间。

可是锦笙好像料到了一样,并没有闪避,而是伸手就把那球杆接到了手里。

——

袁小刚转身就跑,锦笙手一拍台球桌,用了一个跨栏的姿势,跃过了桌子,像猎豹一样向门口冲去,后发先至,硬生生地冲到了袁小刚的前面。伸手拦住了他。

袁小刚这下急了。本来想借扔球杆占点先机,本想到闻锦笙后发先至,竟然冲到了他的前面挡住了去路,这让他感觉很没面子。挥拳就向闻锦笙击去:“跑得快又怎样,打翻你再出去也一样。”

锦笙伸手就挡,不过几个回合,袁小刚已经被锦笙给制住。“男人说话要算数,叫大哥。”

“我叫你妹!”袁小刚还要挣扎,但双手被锦笙制住,摁在台球桌上,动弹不得。

“嫂子,你作证,他是不是要叫我大哥?以后嫂子排行老大,我排老二,他只能委屈老三了。”锦笙笑着说。

本来心情沉重,被这两个男人这么一闹,倒也觉得轻松许多。“袁小刚,你堂堂大男人。输了就得认,你自己先跑还跑不掉,已经够丢人了,要是输了还不认帐,那更丢人。”我赶紧帮腔。

“谁知道他跑这么快呀?你说你跑得快,你丫倒是去参加奥运会呀,你跟我较什么劲啊。”袁小刚叫道。

“是你说我是小白脸,还一脸鄙视,现在观点有没有一点改变?”安明问。

“你本来就是小白脸,好,我承认你是一个跑得很快的小白脸行了吧?”袁小刚说。

“之前就说过了,谁输了就叫对方大哥,任由驱使,你要是输了就不认帐,那你可真不是男人,我不想鄙视你都不行了。”闻锦笙说。

“袁小刚,你就认了吧,锦笙本来就比你大一点儿,你叫一声大刚那又怎么了?”我看不下去了。

“比我大一点,你哪年的啊?几岁啊?”袁小刚想转移话题。

“你管我哪年的,总之你现在输了,你就得叫我大哥,快点,叫了我们才好说正事。你今天要是不叫,我是不会罢休的,因为我要是输了,我也得叫啊。”闻锦笙说。

袁小刚见实在是逃不过去了,只好认了。

“好好好,男子汉大丈夫,叫就叫呗,没什么大不了的,大哥。”

锦笙笑呤呤地大声道:“哎!”

“叫都叫了,可以放开了吧?”

“好!”锦笙放开也袁小刚,脸上有些小得意。用实力征服别人,总是一件让人愉快的事,这是肯定的。

“好了,我们现在说正事吧。”锦笙走进里屋,拿出两瓶瓶酒。扔了一瓶给袁小刚。

“大冷天的喝啤酒?你这够抠门的呀,收了我这个小弟,见面礼就一瓶啤酒?”袁小刚说。

“那你想要什么?”锦笙问。

“怎么着也得给辆车吧。”袁小刚当然是在开玩笑,哪有送礼就送车的。

“嫂子开的那辆牧马人,你觉得怎么样?虽然不是什么豪车,但我觉得够用了,在不以显摆为前提的情况下,马力和性能都足够用了。”锦笙说。

“你不会真的送他一辆车吧?”我有些吃惊。

“为什么不可以?他都开口了,我岂能拒绝,送辆旧车,不介意吧?”锦笙看着袁小刚。

袁小刚似乎觉得幸福来得有些太突然,瞪大了眼睛:“你真那车送给我?”

“难道你不想要?那算了。”锦笙摊了摊手。

“要!怎么不要,傻子才不要呢!哎呀,果然是出手大方啊,那车是新款高配啊,几十万呐,啧啧。说送就送,大方,真他妈大方!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袁小刚高兴得手舞足蹈。

“不是朋友,是大哥。”锦笙纠正道。

“对对对,大哥,是大哥。以后你就是我大哥了,任由驱使。”袁小刚说。

我心想这也太没气节了,之前死活不肯,现在叫得这么亲热,看来这金钱的威力还真是不小。

“好了,不闹了,他说正事吧,嫂子有何难处?”锦笙问我。

“安明约我今晚回家,说有事要找我谈,你也知道,我如果想要从他那里了解什么,那肯定得接近他才行,但本身接近他又是有风险的。我找你。就想听听你的意见,我要如何才能避开这些风险。”

锦笙想了一下,“嫂子所说的风险,不过就是他会向你提一些无理要求,但如果他以安明的身份提出那些要求,本身看上去又是合理的,嫂子还不能拒绝,是指这方面吧。”

我脸红了一下,说是的,我担心就是这个。

锦笙想了想,转身看向袁小刚,“兄弟,你不是任我驱使吗,今天就替我办第一件事吧,你现在去药店给我买几种药,药名我只说一遍,你要认真听,然后记住。如果买错了,那车我就不给你了。”

袁小刚马上大叫,“不行啊,我记性一向不好,你只说一遍,我怎么可能记得住?你这是想反悔拿回你自己的车吧?你这也太卑鄙了吧,之前装大方,现在后悔了,不愿意送了,又用这种方法拿回去。’

锦笙不为所动,淡淡地说:“我现在开始说了,你要记住,你要是买错了,那车可就没你什么事了。然后就报出了五六个西药的名字。”

袁小刚没敢再闹了,盯着锦笙,竖起耳朵认真听着了。

“记好了?快去买吧。”锦笙说。

袁小刚嘴里碎碎念着那些药名,也不答话,赶紧向外面跑去。他是一担心说话,就把那些药品给忘了。

“我这弟弟一向不好管,没想到你能制住他。不过他记性很差啊,他真的记不住的。”我说。

“他能的,只要用心记的东西,不可能会记不住。我以不给他车为要胁,就是要逼他形成这种能力,能瞬间牢牢记住一些东西,是一种基本的能力,有时候这种能力,可以救人的命。不过他要真是记不住,我也会把车给他的,给了的东西,我又怎么会要回来呢。”锦笙笑着说。

“那些药有什么用呢?”这是我最关心的问题。

“买来后我会配成一种药,这种药可以让人在短时间内拉肚子,而且四肢无力,什么也做不了。这样他就不会有什么心思为难你了。以后你和他在一起,就用我配的药对付他就行了。”

“可是他要是发现了,不喝怎么办?”我说。

“你放在酒里,不会有怪味的,一点点就好了,开始的时候你不要着急放。因为开始的时候他肯定会有警惕,等他慢慢放松后你再放就好了。我和小刚就在外面,真是不行,你打电话过来,我们冲过去就行了。不会让你有事。”锦笙说。

“那就好,对了,他在温城庄园的家里翻了很久,不知道他在翻什么,我觉得他是在寻找一件东西。那东西应该是安明的,他很想得到,所以他才会在家里乱翻。”

锦笙来回踱了几步,然后忽然转过身来,“我知道他在找什么!”

“你知道?他在找什么呢?”我赶紧问。

锦笙脸上却又有些犹豫起来,似乎在考虑要不要说出来了。

“锦笙,现在安明没了,这件事我必须要知道真相,安明的身份你可以要守规距,可以不说出来,但假安明要找的是什么东西,你必须得告诉我啊,我是安明的遗孀,我有权知道这件事,万一假安明要找的那东西在我这里,那我得藏起来啊。”

锦笙点头,“嫂子说得没错,我确实是有必要告诉你,假安明他在找的东西,应该是家书。”

“家书?”这个很古典的名词,我一听就愣住了。

在我的理解里,家书就是以前通信不发达的时候,家里给在外的亲人写的书信。可是现在都移动互联网时代了,发条微信不就行了,还写家书?

“是的,家书。”锦笙点头。

“什么样的家书啊?安明不是没家人吗,谁给他写的家书?为什么不直接打电话。而是要写家书?”我问。

“你也知道,大哥有很多的朋友,大哥可以请那些朋友帮他做一些事。但是如果是大事,需要动用很多的资源,那大哥就需要出示家书,他本人带着家书,就算是正式请求帮助,那些人不管在世界各地,都不会拒绝大哥提出的要求,任何要求。”

锦笙着重强调了‘任何要求’四个字。也就是说,安明让那些人做什么都行,再无理的都可以。

这听起来有些匪夷所思,坦白说我当时听了,并不太相信。但转念一想,锦笙没有理由骗我,他也不是一个喜欢骗人的人。

“我知道嫂子不相信,其实如果我不了解内情,这样的话我也会质疑的。不过这件事是真的。千真万确,而且,大哥的家书,是非常珍贵的。珍贵到你无法想像。”锦笙说。

“其实我能想像的,如果一封家书可以调动很多资源,可以对别人提出任何的要求,别人都得去遵守,那有多珍贵和重要,我能掂量得出来。”我说。

锦笙点头,看样子并没有准备详细解释家书的意思。但我心里却是非常的想知道的。家书难道真是一封信?

如果是一封信,那是谁写给安明的?为什么称为家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