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儒进言道:“如此玩忽职守之人,需得处以极刑才是。”
三言两语,就要夺走一个无辜小卒的姓名。
李儒却不觉得这么做有什么不对。
一来,哪怕不能糊弄吕布,至少也能维持明面上的和平。如果吕布能够依照他的指引迁怒于那个小卒,那更好,杀他能快速平息吕布的怒火。
二来,他李儒做事必定不留隐患。对方虽然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小卒,然则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多少英雄豪杰在阴沟里翻船?他把锅推给对方,难保对方不会记恨,既然如此,不如得罪到底,一不做,二不休。
所以这个提议对李儒而言如呼吸般自然。吕布不知李儒的险恶用心,但他没心情归罪一个倒霉催的无辜小兵。
“不必了。布既无恙,先行告退。”
说董卓掷戟是手滑?呵呵。
吕布此人,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他原本对董卓十分尊敬,若董卓能承认一时的冲动,向他表示歉意,他或许能既往不咎。然而董卓并非能够承认自己错误之人,加上李儒顾及董卓的脸面,巧言狡辩,这就让吕布很不爽了。
差点没了小命,你一句手滑就想揭过?
在不爽与愤恨的驱使下,吕布耿直地请辞。
吕布不接这块遮羞布,还当面打脸请辞。这使李儒有些尴尬,董卓的脸色也不大好看。
等吕布走后,董卓阴着脸,询问李儒:“依你之见,奉先可会因为此而记恨于孤?”
李儒道:“那就要看吕将军本人是如何想的了。”
心中却道,性命攸关之事,要不记恨谈何容易。
这种真话是不能讲的,以免到时万一真有什么,惹来董卓的迁怒。
董卓没有说话,心中对吕布已经产生了疑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