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娘在她旁边坐下,摆弄了一阵手指,说出他的见解:“一一呀,我猜这些东西只是被搬了家。”
“废话,我还知道是被搬了家了,搬贼家去了嘛!”
“我是说,搬到你的新家了。要不要打赌?你现在回闻家,保证那些东西一件不少。”
“是吗?”丁一想想,也有这个可能。突然像是想起了什么了,惊叫起来。
“又怎么了嘛?”
“舞娘,从他们搬东西的细致动作上来看,我的贴身衣物不是被他们看了个精光?还有我书桌里的秘密,他们不也知道了?这太过份了,走,去闻家,如果是真的,我宰了他。”
“不去不去,宰人的血腥场面我怕怕,你不是有车嘛,自己回去。我要回家睡觉,不然,明天肯定熊猫眼。”
“刚才还说为我掉脑袋都不会说个不字。”
“掉自己的脑袋看不到血嘛,可是,我怕看到人家掉脑袋。”
她没的强迫他,只说:“你不去也好,现在我还摸不清闻家的底,今天上午你的出现已经让那小子气坏了,现在贸贸然带你去他家,还没等我宰他,很可能你就已经被宰了。你先回去吧,我去取车。”
来到车库,再次瞪大了眼,我的凯越呢?
四周看看,没错呀,这是我的车位啊?难道我停错了位?别人没地儿停了,才停到我的车位上?
拿着摇控左按按、右按按,就是没见哪辆车有反应。
一个念头跳进脑海:该不会那小子连车都给我开走了吧?
不全对,这里从没有出现过停错车位的事,我得看看我车位上这辆车。
凑近了车,看到雨刮器上夹着一个信封,取下打开,里面竟然是一把车钥匙,还有一张留言条,上面写着:以你现在的身份,不适合开凯越。今天休闲,先给你甲壳虫用用,如果不喜欢,再换。
全给我作主了?你当我的约法第一章是放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