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节(2 / 2)

容璟站在她身后,紧握住她的手,单手用力,轻松就把钓竿拉了回来,鱼落在桶里,宋朝夕还没回过神来,她两手都握不住,他一只手就把钓竿拎上来了?

这力量悬殊好像有点大,以后要是打架的话,她就没有必胜的把握了。

胡思乱想间,容璟道:“想吃鱼的话,就把鱼送去厨房,让人做了中午送来。”

“啊?谁说我想吃鱼?我就是想养个宠物而已。”

容璟不说话了,坐回石凳上,冬儿却嘀咕:“大小姐,你这养的什么奇奇怪怪的宠物?你还能更奇怪点吗?”

“能的。”

“真的啊?”

“我以前养过一只蚊子,那蚊子在我蚊帐里飞来飞去,每日饮我的血,我让人把蚊帐困起来,把它给圈养了,一连用血养了好些天,可惜那负心的蚊子还是走了。”

青竹都不说话了,觉得语言有些苍白。

宋朝夕懒得钓了,便拎起裙角在他对面坐下,她从容地把茶末倒入茶碗中,注入少量的热水调成膏状,再注入沸水,用茶筅不停搅动,等白乳浮于盏面,点茶便已经完成了。或许是因为宋朝夕本身就是大夫,手比一般人灵活,也善于观察火候,她并不觉得这点茶的技艺有多难,她把茶水分到茶盏中,递给容璟。

“国公爷,您尝尝。”

容璟捏着茶盏,喝了口,“不错。”

宋朝夕笑笑:“那咱们抵消了。”

容璟反应过来她说的是刚才他帮她钓鱼的事,她倒是一点人情也不欠。

忽而,一个穿着碧绿色长身褙子的少女跑进亭子里,是高氏的女儿容媛,容媛跑到跟前才看到容璟,赶紧垂手站着,恭敬道:“二叔也在呢。”

容璟应了一声,依旧垂着眸,“阿媛怎么来了?”

“阿媛看到婶婶钓鱼,就想来找婶婶玩,”怪就怪在方才容璟被青竹和冬儿挡住了,她没看到人,否则借她几个胆子她也不敢就这样慌慌张张跑过来,二叔可是最重视礼节的。

容媛一双眼紧盯着宋朝夕,宋朝夕正在给容璟倒茶,她神色平淡,好像和容璟是平等的,不像她母亲,每次伺候父亲都要在边上站着,看着像父亲的仆人,容媛有些羡慕却也有些诧异,二叔是国公爷,一向很有威严,又是带兵打仗的,煞气很重,平日不苟言笑,容媛小时候特别怕他,总觉得二叔高高在上,不容亵渎,可宋朝夕却好像一点都不怕他,这世上竟然有不怕二叔的女人。

更奇怪的是,宋朝夕泡茶,容璟喝茶,俩人都没开口,却叫觉得她心里那个难以亲近的二叔此刻不像是国公爷,倒像是宋朝夕的夫君。

这俩人也太默契了点,明明之前都没见过面吧。

宋朝夕给她也倒了一杯,“跑过来很热吧?你也尝尝我的手艺。”

容媛这几天差点把湖边的土都给踩紧实了,来来回回很多次,想制造机会跟二婶偶遇,奈何二婶连这点机会都不给她,现在她什么都没做,二婶就主动给她倒了茶,二婶亲手泡的茶耶,除了二叔谁都没机会喝到,可二婶却独独给了她,这说明什么?说明二婶婶独宠她,果然她就是这国公府最有吸引力的崽崽。

容媛脸颊红红的,抿了口茶,当即夸赞:“二婶亲手泡的茶,就是不一样。”

“哦?那你说说哪里不一样?”宋朝夕挑眉。

容媛一愣,拍个马屁也要这么严格吗?这年头怎么连拍个马屁都要随堂检测了?

宋朝夕噗嗤一笑,笑得容媛脸都红了,容媛绞着手指,委屈兮兮的瞥了眼二婶,却见二婶笑容依旧,二叔不动如山,不对,二叔,你看她笑得不合规矩,你快说说二婶啊!

然而她求救的眼神被容璟给无视了。

容媛在这里玩了一上午,宋朝夕留她吃了饭,饭后,朝夕叫人挑了一些小玩意儿给她带走,容媛刚走出几步,听到有人叫她。

“二叔?”

“平日不忙的话,可以多来找找她。”容璟扔下这话便走了。

容媛愣了愣,这才意识到二叔是怕二婶无聊呢,二叔竟然还有这样体贴的一面,和传言中有些不一样。她不由羡慕二婶的好福气。

下午时,有人递了信进来,宋朝夕看了信便匆匆出去了,这片湖连带着附近的一片林子都被国公府圈了起来,附近一带也设了路障,国公府内只在湖北边开了一扇小门,偶尔有做活的人从这里进出,宋朝夕不想走前门兴师动众,便事先说好在后门等着。

鹅暖石铺设的小路蜿蜒向前,树林密而幽深,草木葱郁,偶尔有几声蝉鸣打破这番寂静,小路尽头再左转几步,便有一条稍稍宽敞的大路,马车就停在路中间。

谢氏挑起马车上的竹帘,她戴着一顶帷帽,白纱垂到脖子处,看到宋朝夕,惊喜道:“大小姐!”

宋朝夕最近听惯了别人喊她国公夫人,叫大小姐还顺耳一些,她笑着爬上马车,因着是自家亲弟弟,也没有太多的禁忌,便勾了勾唇:“昱哥儿的腿好些了没有?”

宋程昱脸颊发红,紧张地垂着眼,他在家里练习了很多次,就是希望自己情况更好些,好让大姐姐知道,他特别能吃苦。他撑着手臂想要坐起来,以前是做不到的,可现在他的腿已经能从这边挪到那边,有几次甚至能弯曲抬离床面,要知道从前他瘫痪在床,腰下都没有知觉,腿软趴趴的没有力气,就连简单的坐立都需要用绑带和枕头支撑着。

做完一整套动作,他睫毛轻颤,一脸求夸奖的表情,眼巴巴盯着宋朝夕。

宋朝夕莫名又想起她养的那只小京巴。

奇怪了,这些小朋友为什么一见到她就是这幅表情,好像各个都等着她顺毛投喂似的。

她挑眉,也没客气,一巴掌拍在他小腿上,宋程昱愣了一下,过了一会,疼痛才从腿上传来,虽然迟了一些,可他却清晰有了痛感,要知道他腿残了这么久,冬天,残腿冷的跟冰似的,他都感觉不到,现在大姐姐只是拍了他一巴掌,他就有痛觉了,这是不是意味着不久后他的腿就能好了?

这两年,谢氏整日看到他就哭,他装得云淡风轻,心里却比任何人都难受,经常睁着眼一夜到天明,现在却渐渐有了知觉,怎么可能不高兴!

宋朝夕见他表情变了,知道疼,这才抿唇一笑:“恢复的不错,现在已经有知觉了,平常在家里没有偷懒不锻炼吧?”

宋程昱耳朵尖都红了,“没有偷懒的,每天都按照大姐姐说的去做。”

弟弟好乖的,比宋嘉良那个棒槌可有意思多了,乖乖的弟弟惹人疼爱,宋朝夕笑着摸摸他的头,肯定道:“人贵有恒心,你以后走科考之路,少不得要吃很多苦,你只当这是对你的磨练了,珍惜这段日子,以后等你站起来,想瘫着都不容易。”

宋程昱忙不迭点头,把大姐姐的教导谨记心中。

他瘫痪至今,父亲和姨娘也曾鼓励过他,可他们鼓励他时眼中总带着伤感,近日父亲已经很少来姨娘院中,大抵是准备放弃他,姨娘毕竟被困在内宅多年,看问题的角度并不开阔,开导他时多是出于一位母亲对孩子本能的爱,可大姐姐不一样,大姐姐心境开阔,她轻松的话语让他有种错觉,好似瘫痪并不是多大的事。

被她这样的态度感染了,他在不知不觉中重塑了信心,心底的信念比任何人都强,他现在也觉得,治好腿参加科考就是一件寻常的小事,并没有多了不起。

谢氏却抓到了关键点,她含泪喜道:“大小姐,昱哥儿的腿真能治好?”

宋朝夕笑了一下,手搭在他脉上,过了会才道:“治不好那我还给他治什么?当我闲的没事情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