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不成句,泣不成声。
门铃恰到好处地响起,白殇殇从门洞里看了一眼,开始相信这世上的确有高高瘦瘦、斯文有教养、让人一见误终生的男人了。
“您好,我是庄墨。”
“您好您好!”白殇殇昨天夜里跟他打过电话,认出他那富有辨识度的磁性嗓音,殷勤地跟他握了握手。
“非常感谢您对我司的支持。昨天因为您置顶微博放了一下专栏地址,导致整个阅读程序的新注册用户涌入五十万之巨。it团队做了两年的网站,平均日活都勉强维持在四五万,现在一下子飙升到五百万,都傻眼了。您今年的所有化妆品、护肤品,我们全包了,还可以免费送您出国旅游两趟。”
白殇殇受宠若惊:“您太客气了!”京宇在舞蓝手里的时候抠门极了,逢年过节送本新书就算大方了,庄墨一上来这么大手笔,把白殇殇哄得心花怒放。
庄墨哄完了一姐,四处打量着她的闺房:“徐公子他……”
白殇殇往卧室打了个眼风,庄墨对她微微一笑,推门而入。
“你是那时候的……”徐静之记起在京宇谈判的时候与这个人有过一面之缘。他对陌生人很戒备,立刻抹掉了眼泪,想要掩饰哭泣的痕迹。
庄墨在他身边坐下,把一捧洁白的菊花送给他:“我是洗灰的编辑,也是他的朋友。说来也巧,洗灰念初中时曾是四海纵横的学生,四海纵横一直资助他到上大学,他会走上文学道路也全因老师的影响。当时觉得他是最适合为《浩荡纪》收尾的作者,原来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听说四海已经过世,我代表京宇来看望一下他的家属,请节哀顺变。”
徐静之听到“家属”两个字,又收了他的菊花,立刻变成了追悼会上死了大哥的弟弟,哭哭啼啼地跟他讲哥哥的事。
讲到当年偷看《浩荡纪》被哥哥发现,徐静之几度哽咽:“他当时很惊讶,还很害羞,原来就是他写的……你说他该有多羞耻,我都没往那处想。我还求他别告诉爸爸,他说不会的,后来每次出新书了都第一个寄给我……”他谈到这里,表情变得坚毅,“我、我一定要让小瘸子把结尾补上,既然小瘸子是他教出来的,他不在了,这天底下只有小瘸子能完成这本书。我也绝不会让他的书烂在故纸堆里,我要好好运营《浩荡纪》的ip,让所有人都读到他写的故事!”
庄墨嗯了一声:“昨天夜里得知四海纵横是您的兄长后,舞蓝主编决定把《浩荡纪》的版权无偿转让给你。”
斯人已远,让他的家人拿出五千万来购买版权,厚道的老人做不出这种事。庄墨尊重他的意见,也被《浩荡纪》背后的故事所打动,同意了他的提议。
徐静之一愣,眼里蓦地掉下了豆大的泪珠。他大部分时候活得浑浑噩噩、庸俗无聊,鄙视一切高尚而深刻的东西,宣称它们不存在。但在这一刻,他突然觉得自己的心被照亮了,四肢百骸跳动着热烈而强大的脉搏,这是他从来不曾有的体验。在这一刻,他模糊地感受到了那人存在的痕迹。他存在于小瘸子写下的字里行间,存在于庄墨、舞蓝这些陌生人温暖的眼神里,以及自己颤栗的心间。他体会到了一种难以言喻的圣洁,这种圣洁洗髓伐骨般改变了自卑、低俗的自己,让他共同分享了属于兄长的荣耀。
“好了好了……”庄墨拍拍他的脊背,安慰着捂脸大哭的徐静之,“好好把他的故事发扬光大吧。”
第74章 决裂
徐静之当天上午就返回了徐宅,打算对父亲大闹一通。在他心里,是父亲不肯原谅哥哥才导致了哥哥的过世,他恨死他了。然而他涕泪横流、气势汹汹地进门,却发现偌大的家里只有任明卿在煲汤。任明卿正提了保温杯要往外走,徐静之喝住他:“小瘸子,老头儿人呢?”
任明卿一愣:“你不知道么?他住院了。”
徐静之:“……?”
“昨天你走之后,徐老心脏病发作……”
徐静之脸上血色褪去,只有深深的恐惧:“哪个医院?”
“协和……”
徐静之拔腿就跑,跑到门口又折回来,抢过他手上的保温杯。任明卿诶了一声,很有些委屈,徐静之摇下车窗,催促着“快点快点”,带上他一路飙到医院。
任明卿从来没有坐过那么吓人的车,徐静之一边把着方向盘,一边嚎啕大哭。
这一刻,徐静之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惨的人了:他失去了哥哥,他的哥哥又是大大,他也同时失去了大大,还失去了可以怪罪的爸爸,他就快是个孤儿了!虽然老头儿是世界上最烂的爸爸,但是他有什么办法?他还是想跟他相依为命的,不想做孤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