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给个金手指(1 / 2)

呼哧!呼哧!

陈治愈这副身体是真的糟糕透顶,经过先前连惊带吓的一番折腾,他已经彻底没力气了,背靠着墙角,缓缓的弯下身子,双手撑着膝盖,不停的喘着粗气。

这一阵跑下来,强度可比中考的体能测试大太多了,陈治愈心里想着,体能测试的时候他要有这劲头,说不定都及格了,也犯不着丢人。

汪汪!

瘸着腿的流浪狗站在陈治愈对面,朝他叫唤着。

“你个狗东西,刚才没打死你,你居然还敢来挑衅老子,去你的!”

看见这条狗,陈治愈的气就不打一处来,振奋了一丝精神,就要和这条狗分个高下。

只是没想到,脚下一个不小心,陈治愈啪的一声滑倒在了积水的街道上,摔了一个狗啃泥。

“我草!”

胳膊处传来阵阵痛感,陈治愈突然气笑了。

“我真是……他妈的,我真是……”

被自己的无能彻底折服,陈治愈也就罐子破摔了,就地躺展,摆了一个标准的“太”字,自顾自的笑起来。

往事如同电影一般在记忆中流淌而过。

三岁的时候,陈治愈被亲生父亲寄养在孤儿院,那个时候的他就已经能够依稀记得事情了。

父亲是一个很帅的男人,而且与当红的奶油小生不同,父亲棱角分明,线条刚毅,身材更是匀称而结实。

父亲也是一个很冷的人,三岁前的记忆里,陈治愈从来没见他笑过,但是也不像生气,准确的说,应该是没有情绪。

父亲带着他来到这座城市,东奔西走,查找了很多地方,但是结果很不好,要找的东西没有找到,于是,将他寄养在孤儿院,就独自离开了。

至于来到这座城市之前的事情,陈治愈就完全记不得了,而且那个时候他还不叫陈治愈,而叫童欢。

但他不记得父亲的名字,父亲也从来没告诉他。

四岁的时候,陈治愈被养父养母从孤儿院领走了。

养父名叫陈旭堂,是一名初中数学老师,之所以给养子起陈治愈这个名字,是因为当时陈治愈的养母身体状况很糟糕,又遭遇了难产,胎儿死在腹中,也带走了母体的大半条命。

而且医生断定,以陈治愈养母的身体状况,已经不能够再生育了。

陈治愈的养父是想告诉自己的妻子,不能生育那就领养一个孩子,但是你一定要变得健康起来啊。

然而,陈治愈注定不是一个能带来幸运的人,养母在人间挣扎了不到一年,就抱憾而终。

从那以后,陈治愈的养父性格大变,邋里邋遢、不修边幅,经常酗酒、性格暴躁,工作上也开始应付,生活得过且过。

对于陈治愈,也很不上心。

说起来,当一个人已经丧失了生活的意义,他连自己的照顾不好,你还指望他能照顾好谁呢?

残酷的是,随着养母的离世,陈治愈也丧失了存在的意义,该治愈的人并没有治愈,两个没有血缘亲属关系的陌生男人,靠什么相亲相爱呢?

陈旭堂一看见陈治愈,就想起了自己的妻子,想起了妻子,就拿起了酒瓶,拿起了酒瓶就喝的烂醉,喝的烂醉就对陈治愈又打又骂。

每次挨打挨骂的时候,陈治愈就会想起自己的亲生父亲,那个很帅很冷的男人。

但是,那个男人抛弃了他,独自离开了。

养父无法带给陈治愈任何的快乐和温暖,所谓的家也变成了冰冷的囚笼,能不回去就不回去。

陈治愈变成了一个野孩子,厌学,继而逃学,宁可饿肚子,也不回家吃饭,宁可露宿街头,也不想回家睡觉。

陈旭堂顶看不上自己领养的这个孩子,扫把星,催命鬼,如果不是领养了他,妻子兴许还能多活几天,兴许就不会死。

而且,他还是个窝囊废,作为一个教师子女,学习上从来不上心,让他丢尽了脸面,没办法抬头做人,同事们晒儿子的时候,他只能回家晒被子。

这个时候陈治愈如果在家,少不了又是一顿打骂,受过的伤、背负的痛,只能自行治愈。

陈治愈没办法治愈养母,只能治愈他自己。

陈治愈不仅成绩不好,而且也沾染了一些不好的习气,他曾经抢走了邻居家小女孩还没来得及拆开的棒棒糖,送给了另外一个小女孩。

他还偷走了新邻居家的钱,买了一身廉价的衣服,也送给了另外一个小女孩。

这两次经历,都让他挨了一顿胖揍。

他还和别的孩子打架,但是又打不过,实际上始终是被欺负。

因为吃不饱肚子,陈治愈就很少运动,这样才能减轻消耗,长此以往,身体自然不好,枯黄的头发,瘦小的身躯。

以及,孱弱的不如一条狗的力气。

昨天,中考成绩出来了,陈治愈干了一票大的!

他考了全校倒数第一!

你说你没考上也就罢了,你还非要考个倒数第一,这无疑又让陈旭堂成为了同事眼中的超级无敌大笑柄。

回家之后,陈旭堂再次大发雷霆。

但他并没有再揍陈治愈,而是将他赶了出来。

陈治愈完全可以感觉到,养父是真的下定决心要将他赶出家门了,二人之间本来就没有多少情分,各自安好反而是种解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