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九十二章过往(一)(2 / 2)

将血 河边草 1893 字 1天前

女人伤好的很快,但对救命恩人没多少表示,好像根本没把自己的命当回事儿,所以,所谓的救命之恩也就无从谈起了。

女人额头上留了一道疤,血当时流的很多,但实际上,伤口并不深。

王罄瞧了瞧,定然是剑伤无疑。

当时他就有点钦佩,人家一剑点上了她的眉心,嗯……她却不管不顾一剑过去,割断了人家喉咙。

别说是女人,男人敢这么拼命的人也不多。

女人养好伤就没了影儿。连什么时候走的都不知道。王罄的夫人谢氏有点吃醋。还埋怨了几句。

王罄哄了两句,也就完了。

不成想,没过一个月,女人又回来了,这次伤的轻些,却伤在腿上,显是被钝器砸伤的。

王罄也没问什么,照样找人给女人治伤。心里却在想,这女人不会将自家当成养伤的地方了吧?

女人这次没用他去查,过后就说了一句,“那矮子劫了你们一次货,我把他杀了。”

王罄当即就明白,上次他们这支驼帮失了一次风,明白讲就是被人把货给劫了,现在西蜀这样的强人不多了,但总归是有。

那一伙人就是如此,领头的是个矮子。一手盾牌,一手棒子。专找人下三路招呼。

不用问,就知道这人当过兵,这样的军中好手,一般都是斩马蹄子练出来来的功夫,个子不高,力气不小,还要眼疾手快,不然的话,对付不了骑兵。

当年的蜀中败兵,剿的差不多了,这不过是些漏网之鱼罢了。

东主没难为他们这些驼帮子弟,碰上这些流寇,除了向官府报备之外,也没太好的办法,让驼帮去报复,却要麻烦的多。

驼帮自己这里,损伤了人手,若是对方有名有姓,驼帮也不会善罢甘休,劫他们的货,还死了人,那是在动他们的饭碗,驼帮的人是会拼命的。

但还是那句话,这样的流寇,各个都是亡命徒,而且居无定所,驼帮也不愿轻易招惹……

这一下,王罄就明白了。

心中也是肃然起敬,听女人的口音,应该是秦人无疑。

不过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女人这才叫真叫有古游侠之风,前时走的时候,没一个谢字,回头,就斩了你的仇人,算是报答你的恩情,也顺便告诉你,我到你这里养伤,是应该的……

之后女人真就将这里当做了客栈或者医馆。

出去多则两月,少则数日,虽然女人不说去了哪儿,干了些什么,但王罄早已听闻,有个疯女人出现在了左近,一柄铁剑,专找有名有姓的西蜀绿林好汉的麻烦。

后来,还有了三目神剑的名号,其实,这名字是从东边传过来的,可见,女人来到西蜀之前,在东边也没少转悠了。

相处的时间长了,王罄这里也瞒不住了。

老爹那里发了话,赶紧把人送走,结仇太多,也太麻烦,尤其是媳妇那里,也在闹着回娘家。

王罄还没想好说辞,他父亲和媳妇那里却都又没了声儿,王罄知道,肯定其中有什么事故,只是他这人心宽,别人不说,他也就不问了。

不过王罄一想,看女人的样子,也没地方去,不如留在自家寨子里,跟他一起做驼帮买卖得了。

跟女人一说,女人无可无不可的也就答应了下来。

实际上,王罄觉得,不管外面怎么传言,女人应该是有点累了。

于是,之后两人以兄妹相称,算是结下了金兰之好,一起走了两趟山间商路,这情谊也就扎实了起来。

驼帮的人都知道,王罄多了个妹子,拔出剑来,就和疯了一样,往往马队遇到棘手之事,一般都是女人第一个冲出去,将敌人大卸八块,稍微遇到些危险,后面还有王罄的弓箭护着,配合可谓天衣无缝。

其实,第一次看到女人动手,王罄虽然有所准备,却还是被吓了一跳,之后他就十分理解,外间为什么管自家这位义妹叫疯女人了。

嗜血而狂,就是这位义妹的真实写照。

之后商路越走越顺,吐蕃那边儿也归了大秦,买卖更加好做了。

不过女人一次回转,跟王罄说了一句,我想家了。

王罄实际上做这行也做的厌了,觉得做的再好,也没什么出息,所以大手一挥,我陪你回去瞧瞧不就完了?

兄妹两个都是干脆人,回去之后谁也没告诉,收拾行装就和逃家一样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