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作一顿,眼神变得古怪起来。
衣服上皱褶很多,袖口的刺绣标识有些磨毛了,应该是经常穿着和水洗。
修长的手指不自觉收紧,指腹摩挲着袖口那处没洗干净的污渍,炎霆勾了勾唇,突然就笑了。
像是春风化雨,乌云散去。
一缕阳光照进屋子。
他以为小孩儿没有心,走得决绝,且头也不回。
原来……
炎霆走出卧室时,里面已经被收拾得干干净净。
他在院子里逛了圈,最后在旁边那间矮小的瓦房里找到了小孩儿。
灶台里的木柴燃烧旺盛,锅里炖的肉咕噜噜冒着泡。
林沅坐在小板凳上,手里端着碗黑漆漆的汤药。
炎霆见他伸出猩红色的舌尖舔了舔,又嫌弃地把碗端开,如此好几次,脸蛋儿都快皱成包子了。
“你在喝什么?”炎霆忍不住开口问。
也不知道是什么难喝的东西,把一个小吃货都为难成这样。
在c市别墅里时,林沅把花园里管家种的那颗观赏性的苹果,都给偷吃光了。
只剩光秃秃的枝桠。
管家发现的时候,还以为是外面来的野鸟雀偷吃的。
炎霆也不知道,这小东西为什么放着茶几上那又大又红的苹果不吃,非要去尝那又小又酸涩的玩意儿。
被抓包那次,林沅手里握着半个苹果,腮帮子鼓鼓,以一种看傻子的眼神甩给他三个字,“你不懂。”
吃货的最高境界,就是所有看似能吃的东西,都能往嘴巴里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