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这双手手握过刀,持过剑,掌心里托举过价值连城的明珠。捏着高脚杯的那两根指头,曾经夹着一片幽蓝而澄澈的龙鳞,亦在无数不凡的名贵珍宝间流连过。
他什么世面都见过,怎样的派头都值得,但即便拥有无数奇珍异宝,依旧不妨碍他喜欢这个小小的、普通的、廉价又量产的高脚玻璃杯。
就像即使举手之间就可呼风唤雨,随意一刀便能撕裂时空,面前这些脆弱无知的人类与他相比简直如同蝼蚁,可他还是喜欢这所有的一切,喜欢这个没有灵气,也没有修仙者的时空。
他仍旧会笑着和这些人说话,春风化雨地把这些人的刁难化解,为郑舒一句为难的圆场做补救,然后笑眯眯地和对他感兴趣的所有人打招呼。
无论过了多久,无论走了多远,今日的刀神依然如同昔日的少年,洛九江永远是当年那个洛九江。
对于洛九江的这份曲意的回护和照顾,大多数凡人一辈子都不会知道。他们只是看郑舒露出不乐意的神色,也就识趣地不在这个问题上打转,默默目送着洛九江两三句话后离开人群,跑到舞台边上去研究那把电吉他。
……这货居然还是保持那个蘑菇一样蹲着的姿势,联系一下他刚刚那份帅翻全场的霸气自信,竟然有种反差萌的搞笑。
有人偷偷问郑舒:“你这朋友,不错啊。”
郑舒连连点头,出于友谊警告道:“别惹他!”
那个人连连摆手,生怕他误会:“不不不,我没有那个意思,我就是真的觉得他不错啊。”
“我也是。”郑舒严肃地点头补充道:“我是真的想告诉你,别惹他。”
上个惹他的家伙就在楼下呢,要不是大脑是个整体,全都裹在皮层里,现在估计脑花已经被搅得跟蛋花似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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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随便吧”的架子鼓插曲原因,最终晚上去会所的时候,郑舒是带了十来个人一起去的。
没办法,在这之前,洛九江已经陪人下了三盘围棋,做了一回陶艺,跟人拼酒喝了七杯深水炸弹面不改色,引来了广大群众的热烈好奇。
然后他们聚众打了几盘游戏,问店主从角落里拖出个落灰的烧烤架子,大家就着bbq吹了会儿牛逼。洛九江作为一个能打能喝会烤肉,游戏里还能辅助能奶能开大的帅哥,基本上很快就打入了这群人内部。
这天晚上,郑舒原本想自己带洛九江去会所就行,没想到身后跟来一群无所事事的尾巴。当郑舒打算跟他们打招呼告别的时候,众人纷纷表示自己已经被洛九江的强大魅力征服,目前离开他就不能独立行走。
郑舒:“……”
他恨铁不成钢地看了洛九江一眼,心中充满一种看破了真相的感叹之意:大神啊大神,我看就你这个招蜂引蝶的做派,你下一个多半也得离!
洛九江是不知道郑舒的腹诽的,就算知道了,恐怕也是一笑置之。他拍了拍郑舒的肩,相当豁达道:“是,一起去喝酒,都是朋友,都是兄弟。”停顿了一下,他大概点了一遍人头,接下来说出的话充分显示了他对现代社会的高度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