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慎苦笑道:“是。”
敢情是抓他来做苦工了啊!
赵举人拿了两本沙洲县的风土人情志给唐慎,唐慎用一支簪花小笔细细地抄录起来。他写字不快,尤其是写这种小字,得提笔悬空。抄了几页,便觉得有些疲累。唐慎揉了揉手臂,继续抄录。
梁博文是当代大儒,然而他喜欢的书,却千奇百样。
唐慎曾经去过老师的书房,里面藏了数千本书。从天文地理到诗词歌赋,志怪传奇,儒家杂学,应有尽有。梁博文从不拘泥于任何一种书,他博古通今,学识渊博。
唐慎抄到第二本,天已经黑了。
“写勾时,再收敛内锋。”
唐慎倏地一愣,差点写错字,只是不可避免的,书上多了个小墨点。他抬起头:“先生?”
梁诵不知何时站在了他的身边,借着烛光静静看着唐慎写字。
唐慎从不喜欢晚上读书,正所谓挑灯夜读,唐璜曾经拿这开玩笑,说哥哥不够勤奋,哥哥不想进学。然而唐慎理直气壮:“就油灯那点光亮,要读书,是想让你哥年少近视?”
阿黄不懂什么叫近视,但她看出唐慎的坚定。
温暖的烛光轻轻摇曳,梁诵站在桌旁,唐慎坐着抄书。
梁诵:“继续罢。”
“是。”
唐慎更加仔细地写着,聚精会神。写到一半,梁诵道:“让你每日练大字果然是有作用的,只是你写字始终露着锋。”
“露锋不好?”
“锋芒毕露,自是不好。但你只是略露锋芒,所以并无大碍,更有一番风骨。若是你这笔力觉太过,天下那些行草大家,岂不是各个浑身锋芒,目中无人?但是唐慎,你且记得,你还只是个没有功名的白生,你要进考,你必须会写馆阁体。”
梁诵握住唐慎的手,带他写起字来,顷刻间,一个个乌黑秀丽的字显现于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