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节(1 / 2)

白星正跟廖雁空手套招,你来我往打得热闹,时不时发出尖锐的破空声,可见速度有多快,威力更是大得惊人。

听了他的话,白星立刻往后跳开几步,“我陪你去。”

孟阳笑着摇头,“这么点路,我倒也没有那般娇弱。”

大战在即,他可不想耽搁对方的时间。

白星想了下,到底是点头。

孟阳拿着伞下楼,走到街上后又忍不住扭着脖子回头瞧了眼,就见白星果然正站在窗边。

两人对视一眼,都笑了。

孟阳往右手边走了几步,就见才刚看见的家具店里一个约莫十二三岁的孩子正跟掌柜的软声哀求。两人的长相有六七分相似,大约是父子吧。

也不知那孩子说了什么,掌柜的看了眼大黄狗,笑着叹了口气,点点头。

那孩子便高举双手欢呼一声,立刻解开拴住大黄狗的绳子,打着伞,欢呼着跑了出来。

大黄狗被约束了大半日,早就憋得狠了,也跟着汪汪叫了几声,在湿漉漉的地上转着圈蹦跳,红舌头伸出来老长,吧嗒吧嗒去接空中落下来的雨水。

那孩子哈哈笑了几声,“傻狗!”

大黄狗欢快地叫了几声,冲着小主人甩了甩毛,溅起漫天水雾,引来对方一阵带着笑意的尖叫,然后一人一狗追逐着跑远了。

孟阳站在一边看着,看着那狗子和少年与自己擦肩而过,满是水汽的街道上洒下他们无忧无虑的欢笑。

真好,他想。

书稿交的很顺利,那书肆的少掌柜看过后露出几分惊讶,“小先生这是……”

还是同一个人写的,但不管是字迹还是遣词造句,都明显流畅许多。

就好像,好像动笔之人的心胸和眼界一下子打开了,读起来令人越加身心舒畅。

他有预感,这本一定会卖得很好。

说不定过段时间,“桃花书生”的名号也会跟着响亮起来。

孟阳也觉得自己这本写得尤其畅快,只是还没来得及给外人品鉴,总觉得不大踏实。此时见对方这个反应,悬了一路的心总算落回肚子里。

书肆的少掌柜立刻安排人去排版,认真思索片刻,又道:“我觉得这个值三十两银子。”

虽然字数更少,但内容更精彩,读起来更引人入胜,不光底层百姓喜欢,读书人也一定会中意的。

孟阳还从没一次性赚过这么多钱,不由喜出望外。

三十两银子沉甸甸的,体积也大,拿着并不方便,他便请对方只给十两现银,剩下二十两都换成一张薄薄的银票子。

他打算回客栈后就将这张银票用油纸封起来,缝入贴身衣服的夹层中,如此既轻便,又可保万无一失。

出门在外的,多小心些总没错的。

他欢欢喜喜地往回跑,甚至连跑动间溅起的雨水打湿了裤腿也不在意。

“星星,星星!”他喘着粗气往二楼爬,脸蛋红彤彤的,额头上渗出汗水,“我赚到好多钱!”

他敲开门,发现里面除了白星和廖雁之外,还有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文士,于是剩下的话戛然而止。

约莫一刻钟后,终于慢慢平静下来的孟阳挨着白星坐着,已经弄清来人身份。

裴怀,黑风镖局的二当家,之前白星口中“不太可能跟过来”的智囊。

他虽然是江湖人士,但长相和打扮都很斯文,下巴上还蓄着读书人最热衷的长须。

如果不去看他腰间悬挂的长剑的话,只怕孟阳真的要以为这是个正经读书人了,毕竟对方身上的书生气仿佛比自己还要重一些似的。

裴怀是江湖上少有的温和君子,听说中过秀才,平时总爱把自己打理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可此时却顾不得许多。

文士帽下的头发已经微微散乱,两只满是血丝的眼睛凹陷着,衣衫上布满尘土……就连他最爱惜的胡须,也狂乱的纠缠着,如同一大把枯草。

“……三弟坐镇家中,我听说白鹞子此时就在绥山州,当真喜不自胜,就紧赶慢赶地过来了……”过去几天内,裴怀一直在昼夜兼程地赶路,嘴唇早已干裂,一张口就扯开许多大大小小的血口子,又从里面冒出来好些血珠,眨眼功夫就将他一双薄唇染红,甚至汇聚后还顺着嘴角流下来一点。

但他却浑不在意,只是语气急促地说着,眼神中透出一点艰难的恳求。

孟阳看得触目惊心,忍不住倒了一杯热茶递过去,“那个,你要不要先润润口?”

声音都嘶哑了,好像刀剑用力划过粗糙的铁器。

裴怀也不推辞,道谢接过,一饮而尽,直接用手背在嘴上一抹,连血带水都擦了一回。

只是嘴上的血口子却没那么容易好,被他这么粗暴的一扯,好几个地方伤口更深更大,看上去简直像源源不断的吐血。

孟阳看得直咧嘴,就觉得自己的嘴唇仿佛也跟着疼起来。

直到此时此刻,他才终于意识到,对方虽然长相斯文,可跟自己还真是不同。

至少他自己……如果狼狈成这般模样,是一定会小心一点的。

“没想到折翅雁也在,”一杯热茶下肚,裴怀稍稍松了口气,好像溺水之人终于看到浮木,而且还是两块,“若廖少侠也愿意跟着走一趟,那就再好不过了。”

廖雁抱着刀,低着头,一下一下擦着,听了这话总算肯撩起眼皮瞧他一眼,“给钱吗?”

但凡问钱的,就是有门,裴怀当即抱拳许诺,“若能救回大当家,必有重谢!”

黑风镖局盘踞西北多年,几乎把控了长江以北八成买卖,二十多年下来集聚的财富无法估量,他们所谓的重谢,就是真正意义上的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