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拒绝宁王的提议(1 / 2)

哥哥讨厌,一直看书都不理人,思思噘着肉嘟嘟的小嘴,扶着门框,小小的头颅猛往大街上探。

还没有……她愁了细细的弯月眉,双手背在身后,低着头在门口走过来、走过去,圆圆的小肉掌又摸胸又摸腹,嘴巴低低叨念着,“思思想你了,思思难受了,快回来啦……”

小丫头抿着嘴想笑,小小姐嘴巴这么甜,难怪少爷们会被哄得团团转。

不知道是不是真感应到什么,她突然停下脚步,跑到门边看向远方,下一瞬,招呼不打一声,她迈起两条小短腿就飞快往外奔去。

小丫头一惊,连忙追上去,直到看到街道那头的人,轻轻一笑,松口气,转身忙事儿去了。

“哥哥……哥哥……”

看见小小的身影朝自己奔来,亚继想也不想蹲下身,展开双臂。

亚琛、亚初互视一眼,不认输,他们一左一右蹲在亚继身边,也朝思思展臂。

毫无悬念的,思思冲进“正确”的怀抱里,亚继一把将她抱起来,高高举起,转两个大圈圈,听见她清脆的笑声,瞬间,两人都满足了。

“哥哥,我的……”她熟门熟路地把亚继的玉佩从怀里拉出来,贴在脸上,微微的温,还带着继哥哥身上的香味,她用力吸一口气。

这动作成了两人之间某种不成文的仪式,就像朋友见面要先问一句,“你好吗”、“吃饭没”,然后才能接下来的事儿。

至于这种仪式是怎么形成的?也许是小时候亚继常拿玉佩逗思思吧,每次他掏出玉佩,思思就会屁颠屁颠地朝他爬过来。任由他抱、他亲、他玩。

亚初、亚琛很吃味,常酸溜溜说:“思思不喜欢你,是喜欢你的玉佩。”

亚继无所谓啊,上头刻着他的名字,玉佩就是他、他就是玉佩,不管思思喜欢什么,都是喜欢“姚亚继”。

“想哥哥不?”亚继问,頋手把玉佩塞回怀里。

“老想了,想得头都痛了。”

亚初戳她一额头,“马屁精。”

思思撒娇地咯咯笑开,胖手圈着亚继脖子,把头埋进去,瓮声瓮气说:“思思爱哥哥,哥哥爱思思。”

“爱琛哥哥不?想琛哥哥不?”亚琛捏住她下巴,把她的头给拔出来。

“爱一点点,不想琛哥哥。”

“小没良心的,以后不给你买糖,只给维维买。”亚琛道。

“继哥哥买。”

“好,继哥哥买。”

“买糖还要买糕糕。”

“再给思思买漂亮手钏好不好?”

“好。”

“亚继荷包都被臭丫头掏光,这个败家娘儿们。”亚初掐掐她的小圆脸。

“思思不是败家娘儿们。”

她鼓起腮帮子,软软地反驳,甜萌的模样让人胸口都跟着甜了,亚继忍不住亲她一口。

思思捧起他的脸,也还亲一口,这时,她发现亚继身后跟着一个漂亮叔叔,她想也不想接着朝漂亮叔叔张开手臂。

“哈哈,思思变心了。”亚初、亚琛看着亚继的臭脸,忍不住哈哈大笑。

他们家丫头习惯很坏啊,做啥都只瞧脸,碰到好看的就瞅着不放,要不,怎会尿片洗最多、饭喂最多的是他们俩,可她最喜欢的却是亚继?

在她身上,“有奶便是娘”这个规则不成立。

对女人,秦宁避之唯恐不及,但被这么漂亮的小女娃热烈欢迎,突然间莫名的优越感升起,他把思思抱过来。

软萌的小身子在怀里,像往怀里揣了块糖似的一下子把他的心给融了。

他没想要成亲的,因为麻烦。

没错,女人就是个麻烦包,让女人做事,只会帮倒忙,不让她做事,她就到处生事,如果能像养狗那样简单,他不介意养一窝女人,可惜……以为带回来的是温驯小狗,谁知道养着养着就会养成大灰狼。

所以成亲这事儿,别找他!

只是最近这样的想法有点动摇,因为碰上了根硬骨头——一个会跟他争辩、会嘲讽他,会说女人依靠男人是天经地义,男人依靠女人是天理不容,总结出男人不是个好东西的女人。

知书够特殊、够勇敢、也够与众不同,一句塘塞母后的话,却让他在真实生活中捡到这个女人,于是他来了,来将这个女人纳入自己的羽翼下。

“小丫头,你娘呢?”他打听得很清楚,关于所有的“姚知书”。

“娘在画绘本啊。”

微讶,这点他没打探清楚,原来“琛宝童书屋”里的绘本是她画的?

不管是绘本、教具或点心,知书铺子里的东西,他全搬了一套回府,那些绘本故事简单却很有意思,和知书一样令人想要探究。

他知道知书和陆浔封有旧,也猜得出陆浔封对她有些想法,但这并不防碍他想对知书抛出善意。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谁能抱得美人归,得凭真本事,不能依赖交情,靠朋友退让得来的女人多没意思,你说对吧?

当然他的自信来自于经验,比起冷酷的陆浔封,他的亲切温柔更容易被喜欢,要不小青梅怎会琵琶别抱,爱上花狐狸、抛弃大灰狼?

“绘本啊,你最喜欢哪一本?”秦宁讨起小姑娘欢心,擒贼先擒王,把儿子女儿、小侄子全拢到手里,还怕抓不到偷心贼?

“灰姑娘。”

“为什么?灰姑娘很可怜欸。”

“娘说生活苦不算苦,心苦才叫苦,灰姑娘虽然工作累,但是很快乐。”

也对,成天被欺凌,不怨天恨地还能幻想仙女和南瓜马车,这个灰姑娘够奇葩。

“你不觉得王子很傻?要一家一家试玻璃鞋,要是碰到脚一样大的,不就认错人了?”认脚哪有认脸来的准确。

“不会。”

“为什么不会?”

“因为有魔法啊。”娘说爱情就是一种魔法,等她长大,仙女就会拿着魔棒往身上轻轻一点,她就有了魔力。

这么单纯的相信?好可爱哦,他越来越想了,想把思思纳为己有,想天天抱她在怀里,听她娇娇软软的声音。

他不是个好父亲,因为不喜欢妻子、厌屋及乌,他从不曾耐心对待过儿子,直到儿子死去,他才感到罪恶、才厌恨自己。

不知是年纪大了,还是抱女娃的感觉太温馨,他的后悔在此刻瞬间飙涨。

秦宁和思思聊上了,一面聊一面往里走,跟在身后的亚继不满、脸臭,他很想一脚把对方踹开。

前几日,宁王找到书院里,对他说:“我想认你当义子。”

他冷冷回应,“我不缺爹。”

宁王锲而不舍,“但你缺钱、缺身分,本王膝下无子,只要你愿意改姓,日后王位、财产全给你继承。”

他轻哼一声。“莫欺少年穷,钱和身分我可以自己挣。”

宁王说:“年幼无知是真理,却非好事,只有傻子才会相信未来可能无限。”

他道:“对不起,我喜欢当傻子、热爱当傻子,当傻子是我人生最大梦想。”

话说得这么白,总该知难而退了吧?没想到宁王爷很难缠,缠完自己又去缠先生,让先生将利益缺弊对他分析一便后……亚继仍然坚持己见。

然后,今儿个登堂入室来了。

知书把最后一笔画上,绘本卖得贵不是没有原因的,古代印刷术不进步,只能印出单色画,但这样的故事书引不起幼儿兴趣,所以得雇工将颜料一笔笔添上,高度手工制作的绘本,卖上一、二十两真的不过分。

“刮目相看,绘本竟然是出自姚娘子之手。”

看见抱着女儿的秦宁,知书直觉皱眉。

女儿的颜控又发作,不知这是好事还坏事,从小培养审美观是正确的,但万一培养着培养着,培养出一朵痴花,该怪谁?

知书起身接过女儿,交给亚继,道:“这样就刮目相看?不知道在王爷眼底,民妇是有多肤浅无能?”

秦宁一笑。就说吧,是根硬骨头,在尝遍软糕后,牙口不坏的他想换个滋味。“小娘子不好奇,本王今日上门有何事?”

是怀疑啊,不会也想托关系弄名额吧?“王爷请说。”

秦宁觑一眼亚继,看得他头皮发麻。“我打算收亚继为义子。”

这念头,打从座谈会那天就落地生根、日渐茁壮,他也不明白哪来的执拗,可想法形成就非做到底不可。

“我不要!”亚继毫不犹豫反驳。

“听到亚继的意见了吗?”不管对大人小孩,她采取一贯的民主态度。

“十岁小儿,连点小事都干不了,能有什么意见?只要姚娘子同意即可。”

“十岁小儿是干不了什么大事,但肯定能让你什么都干不了。你敢不把他们的话当话,我保证,他们创造力不一定惊人,但破坏力肯定惊人,所以我习惯做任何决定之前,先徵求孩子们的同意。”

“你认为让他们用任性态度去否决未来是正确的?”

“不管任不任性,未来都会摆在那里等待他们前进,没有被否决的问题。”

“明眼人都晓得,当本王义子有多少好处。”

“好处吗?请说。”

“比起你,我能给他更完美的人生。”

听起来不错,可惜亚继不买单,若他缺义女,她倒是可以将就。

知书笑答:“对于完美,一千个人有一千个定义,请问,谁认定的完美才是真正的完美?”

“这种事不需要认定,我有钱有权有势力,当我的儿子,他不必夙夜匪懈、积极努力,就能得到别人想要却得不到的生活。”

“你的话预设了亚继不喜欢夙夜匪懈、不热爱积极努力,你认为他更喜欢怠惰懒散、不劳而获的人生,但我想,你不太了解亚继。在你眼中的完美,他视如粪土,他甚至会认为你正企图剥夺他上进的机会。”

“没有人会这样想,除非他蠢。”

她看着他,眼底带着无奈和同情。“跟你想的不同就是蠢?或者说跟多数人想法不同就叫蠢?大错特错,想法一致者往往是通才,与众不同者才叫做天才。何况王爷想过一件事没有?”

“什么事?”

“其实孤独和空虚恰恰是完美人生的宿命。”

“你在胡说什么?”

“完美的人生需要有完美的父母、完美的朋友、完美的同侪,但这世间能有几个完美的人,没有这样的人为师为母为子为友,他的人生得有多孤单?再说了,完美人生不允许犯错,但人生当中最深刻的记忆,往往是犯错那刻,因为犯错所以失意、所以朋友相伴互吐苦水,所以患难见真情,所以完整了生命。”

“你屈解我的意思,我没有不允许他犯错,也没有让他只交完美的朋友,我只是要给他一条比别人更好的康庄大道。”

“可那条路终究是你给的、你指的、你要的,不是吗?”

“有多少人希望我给、我指、我要的路。”

“你就是想他照你的安排过一生,只要他照着走,就会优秀杰出、出类拔萃?”

“没错,就是这样。”

“或许亚继照着你的指示,真的能长成人人羡慕的那番模样,可是他的自由呢、他的想欲呢、他的遗憾呢?那些他想做却没办法做的,那些他想要任性纵情的经历、他丢失的快乐怎么办?王爷,对不起,我拒绝你偷走亚继的人生。”

“你见不得亚继好,自私地想把他留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