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2 / 2)

逃夫 千寻 4415 字 3天前

她清掉桌上的残羹,把自己洗出芬芳香气,穿好睡衣,走进和室房里,看着酣睡的阿扬,忍不住想再宠一次自己。

于是她缩进棉被里,攀住他的身子,和他同床共枕、一夜好眠。

就这样,第二天醒来,孙家扬明明觉得不对劲,但毫无失序的乾净让他无法想入非非。

他低头看着怀里的女生,符昀不是第一次巴着他入睡,这种场景,他很熟悉。所以,他把不对劲当成一场梦,一场被自己苦苦压抑的春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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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嗨,阿扬。

工作忙不忙啊?你现在是不是和女主角在沙漠或森林里面展开大冒险?真羡慕你的工作,可以一面玩一面赚钱,一不小心还可以和女主角弄假成真。

喂,这次报纸上都没有报出你和康以臻的情事欸,是宣传期还没到,还是你们两个人的保密功夫做得很道地?

告诉你一个坏消息,我被fire了。

其实,也不能算是坏消息啦,应该算是预料中的事吧,那个文医师居然有个当立委的哥哥,不管是哪个年代,当官的最大,所以绕了一圈之后,他又回到原医院、坐回原位。

至于我这个没背景、没优势的可怜小护士,拿到三个月的资遣费,从此跟阿长以及姊妹们说再见。

敢怒不敢言又怎样?这年头,有钱的是老大。

离开医院要去哪里呢?我这么有名,不知道哪间医院肯收容我,我想过到诊所上班,又觉得大材小用,叫我这种进开刀房、摸肝弄血的大牌护士去挂号、打针、量体温,我真想一头撞死。

要是你和阿权在就好了,至少有人可以商量。

不过,你和阿权说要替我盖医院的事还算不算数?如果算的话,我一定要在医院门口挂上一个招牌——文色胚和狗不准进入。

怎样,屌不屌?

这是孙家扬离开台湾后第一个星期日收到的信。

他相信,符昀会寄同一封给阿权,顶多改个字,把「扬」改成「权」,因为她打字慢、怕手指头长茧,所以她常常用复制。

他回信,只打了三个字——我很好,这是她的要求。但阿权肯定会洋洋洒洒的给她寄去一大篇建议,说不定还会用电话讲上半小时。

出国这件事,只在他和符昀之间造成距离,他相信阿权会把这个距离消弭于无形。

他打开另一封信。

这封信编号第三十七,他用特定磁片把她寄来的信一一编号、储存。

亲爱的阿扬:

我决定回梨山和爸妈种苹果,找工作让我很累,我已经厌烦了一个人面对空空的房子,也厌烦坐在咖啡厅里漫无目的的等待。

你不会出现、我确定;阿权不会出现、我确定。

你们都在人生的路途上努力迈进,只有我一个人停在这里。

这种停顿的感觉,让我窒息,所以我决定离开这个霓虹灯闪烁的大城市,离开人间最美丽的抗议天堂。下次再看见有人丢鸡蛋,就是从电视里面看到的,再也不能感受到真枪实弹的刺激。

我去跟光头伯结帐了,第一次结帐,才发觉我居然吃可乐冰棒吃得这么凶,你花不少钱吧,谢啦!兄弟。

行李收拾好了,大部分都交给货运公司运上梨山,爸说要把房子处理掉,钱放在我的名下,所以我跑一趟仲介公司,签好合约。

喂,知不知道?如果房子卖掉,我就算小富婆了骄欸,虽然钱不够多、开不了医院,但省着点花,这辈子大概躺着吃喝还够用。

遗憾的是,不能再和你约在光头伯家,不能理所当然对你说,不见不散。很多习惯都得慢慢改了。

怎样,康以臻被你fire掉了,选定绩聘留用中?

这封信充满伤感,她绝口不提寂寞,但他知道她被寂寞逼得走投无路了,不然,她不会毅然决然离开生长十几年的台北。

孙家扬在拍完电影后回到台湾,没有符昀的城市,他也让寂寞攻个措手不及。

他走一趟光头伯的店,光头伯笑咪咪说:「阿扬啊,回来啦,可不可以给光头伯一张签名照?我孙女很迷你。」

他让小方给光头伯送了一大叠,因为光头伯说他年纪大,要把店关掉,到儿子、女儿家享清福。他说,自从老伴死掉,他守着这间店,越守越孤独。

他不懂,人来人往的大都会,怎么还会有这么多的寂寞寻得着存在空间?

后来,他依计划到旗下每家服饰店做宣传,在美东碰到杜煜权的时候,他逼自己不去问符昀的近况,等巡过一圈,新的片子和音乐专辑又开始筹备。

当一个人投入忙碌中时,很多事情会变得比较容易。

就这样六年过去,他收了符昀两千多封信,他每一封都只回三个字,却每一封都读过几十遍。

六年……好长的一段,日子像念珠,一天天滑过,串成周、串成月、串出无止无尽的年岁。

「该结婚了吧!」他问阿权。

阿权笑着回应,「你自己不结婚,干么一天到晚管我?」

然后他知道,阿权对符昀的心思从没改变,并信誓旦旦相信,总有一天,符昀会是他的妻子。

阿权拿到学位后回公司,大刀阔斧的改革,公司呈现一番新气象,在景气吃紧的时代里仍然欣欣向荣、一枝独秀。他早就说过,阿权是个有能力、有抱负,能带给所有女人幸福的男人。

但同样经过六年的岁月洗礼,他对自己不再缺乏自信。

就算他的演艺生命就此结束,他也不会一筹莫展,事实上,他经营的服饰店业绩蒸蒸日上,他相信自己不再是空无内容的花瓶,不是导演手下的傀儡戏偶。

社会教给他的,远远多于文凭,他的自卑被光阴洗去,历练让他对自己充满信心。

电话响起,他接了电话。

「阿扬,邱导明天请吃饭,去不去?」说话的还是小方,他身边的工作人员很少变动。

「找个藉口回掉他,顺便替我订明天一大早的飞机,我要回台湾。」

「为什么?剧组只休息五天,你不趁机会好好休息?」

这些年,空中飞人的日子太辛苦,连他这个小小助理都要喊累了,何况是走到哪里都受人瞩目的大明星。

「回家可以睡得更好。」他看一眼装潢高雅的六星级大饭店,再美、再高档的饭店,都比不上家里那张不大的单人床。

他的房间从上国小到现在都没变动过,衣橱、书桌、单人床还是系统家具,很大的空间,摆很少的东西,没办法,符昀那只猴子动不动就找他较量,他必须空出更大的空间,容纳她的好动。

前年母亲打电话问,说家里要装潢,问他有没有想法,他只说:「不要动我的房间,其他的,我没意见。」

母亲在电话那头笑了,笑得他满头雾水,他忍不住问:「妈,你被点了笑穴哦。」

母亲才说:「阿权的回答和你一模一样,明明不是有血缘的亲兄弟,却长越大,行事、说法越来越像,你们啊,都是念旧的人。」

再次证明,环境比血缘更有影响力?

不,他的理由是,那个房间到处都有符昀的影子,他能保存的「符昀」不多,除了档案夹里的信件,只剩下她在他屋里留下的痕迹。

衣柜上面的刻痕是她画的,他每长高一点,她就要他站在衣柜前面画下一横,然后在上面标注日期。

桌子上面的麦克笔字迹是她写的,她见他数学公式背不起来,就自作主张,帮他把公式抄在桌上,还说每天看一次很快就能背起来。她是笨蛋,自己的功课和他一样烂,却没想过把这招用在自己身上。

符叔叔很冤,自己是念医学院的高材生,怎么会生出一个笨女儿?

阿权说,那个叫做基因突变,符昀说:「不是啦,我是遗传到我舅舅。」

有可能,听说她舅舅以前是混黑道的,后来从良,现在在宜兰的观光景点卖三星葱油饼。

他不知道阿权为什么不肯重新装潢他房间,而他自己的理由不是念旧,而是试图留下些什么。

小方挂掉电话了,跟在孙家扬身边多年,他很清楚,一旦这位大明星开始恍神,就可以结束话题了,因为从放空中被抓回来,他的脾气会变得很大。

打开第两百七十二封信。

符昀是个没耐心的家伙,却在写信上面用尽耐心,她每天都给他写信,有的时候难免敷衍,但多数时候还算认真。

说实话,对这点,他已经深感佩服了,毕竟面对一个只回「我很好」的男人,她的耐心的确是无人能敌。

但这封信让他等得好心急,差一点点他就要打电话给阿权问清楚,符昀到底发生什么事情,让她连续七天都没给他写信?

那个礼拜,他的工作效率很糟糕,还差点儿在片场和人打架,他不正常到一个极点。幸好,第七天他收到信,那一刻他才明白,符昀的信对他而言多么重要。

阿扬:

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养了个宝贝儿子,他小小的,嘴巴、眼睛、耳朵、手脚通通小小的,哭声喵呜喵呜的和邻居大婶家的猫很像,大概是他的哭声太好笑了,很多人都想看他。

如果我把他放在笼子里收门票,说不定会赚大钱哦。

我帮他取小名叫做喵喵,爸笑说:「将来他会长得很雄壮威武,到时,我们还要叫他喵喵吗?」

对厚,想起那个画面,还真的满好笑的。

还要告诉你一件事,爸爸的医生本能又作怪,本来只是附近的阿婆、阿公身体不舒服会来找爸帮忙开药,没想到,最近越来越过分,每天都有好几个人上门求助,许多不认识的人都慕名来了,搞得妈妈很累。

爸说:「没办法,偏远地区,医疗资源缺乏。」

在村人的鼓吹下,他们让村长去帮忙申请,那些手续很麻烦,我也搞不太清楚,反正一弄二弄,我们家的诊所又要开张了,一心想当农夫的老爸又重操旧业,我这个有牌护士也得下海。

唉……命也、运也,我很痛恨挂号、量体温的说。

孙家扬猜不出来「将来会长得雄壮威武」,和可以「放在笼子里收门票」的「儿子」是什么东西。

不过,喵喵这个名字,肯定是头脑简单的符昀会取的名字。

如果她养的儿子是獒犬……他想像符昀拍拍手,对着一只大獒犬说:「喵喵,快过来。」肯定能满足她大姊头的虚荣心。

他笑了,说不定她和阿权结婚那天,会让她的「儿子」咬着小花篮走在红毯前面。

心抽紧,他以为时间可以冲淡许多心情,但事实证明,多年过去,想像阿权和符昀的未来,他仍然难释怀。

想从头来过吗?很想,可是不能,他很清楚,这些年阿权在符昀身上投注多少关心与在意。

接下来的信,他断断续续知道一些讯息,比如,她在每年苹果、高丽菜丰收期,就会亲自开车送到台北给阿权,他们一年总会见上好几次面。

比如,阿权对她很好,很多她想不到的事情,阿权都会抢在前面替她做齐。

比如,山上的护士生涯让她愉快很多,在那个他不熟悉的梨山地区,没有病人需要用焚化炉恐吓就会乖乖吃药,在那里,医生护士的地位和玉皇大帝有得拚。

对了,她最常提的是「儿子」,他有多聪明、多可爱、多懂事、多灵巧……只要抱着他睡觉,再冷的天,都会暖呼呼。

于是他对「儿子」的想像,从獒犬变成毛发茂密的古代牧羊犬。

他关掉档案夹,把随身碟拿出来,放进贴身皮夹里,同样的东西,他备分了五份,因为……他损失不起它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