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孩子轻轻握住了它的爪。
徐安之一下子就被撅住了。
他是个富家公子哥,想做济世安民的大事体,对具体的苦难,他抱着静观的态度。他知道这个世界很大,他即使再有钱,相比之下也太渺小了。他救不了每一个受苦受难的人,也不能为他们耽搁,因为他着急去做一些会改变这个社会的事,其余的各看各造化。
可是当具象化的苦难就发生在他眼皮底子下的时候,他为自己这种袖手旁观的态度感到羞耻。
他现在理解了,为什么自己帮了傻孩子以后要跑,其实他心里有愧。他一贯以来引以为傲的冷静与理性,在沉重的现实面前显得像是一种傲慢和逃避——他能因为这个世界上还有无数穷人,就对眼前的这个视而不见么?他连眼前的这个都救不了,他又何谈济世安民呢?就连过得再不好的人,都在试图救一条狗,他拥有这么多,有什么道理只把别人的苦难当一个悲伤的故事呢?
那天晚上,徐安之骑着自行车,前面坐着狗,后面坐着任明卿,去找隔壁村养马的人家求助。
回来以后任明卿多了一条狗,徐安之多了个小友。
“你刚才说话了。”徐安之笃定道,“你明明会说话。”
任明卿瞅瞅他,带着他的狗一转身扎进了夜色深处。
第62章 同归
再后来,徐安之老是看到任明卿。
这个家伙总是趴在教室的窗口上,目不转睛地听他上课。四目相对,徐安之越发觉得,他有一双与他肮脏的外表不相符合的眼睛,眼神清亮,看起来一点也不傻。只是他一旦被人发觉,就会立刻逃之夭夭,像是一只误闯人世的小鹿,引人发笑。
徐安之便故意不去看他。没过一会儿,那道来自窗外的灼人视线就又偷偷黏上了他的后背。
第二天任明卿再偷溜过去听课的时候,窗台下多了垫脚的小凳子,窗台上多了崭新的课本、本子和黑水笔。这都是他没有过的东西,他不敢用。
第三天,本子封面上多了四个遒劲有力的字——
姓名:任明卿
任课老师:安
时隔四年,任明卿再一次重新拥有了自己的作业本。
而徐安之的班上多了一个看不见的学生。
任明卿在窗外听课,放学后留下作业;徐安之教完课,把他的本子收走、批改,再放在窗台上。该订正的订正,该打100的打100。
那窗台上总有花,或者橡子,亦或是秋天的芦苇。
任明卿身无长物,但他惦记着别人对他的好,他把他觉得很美的东西送给安老师,风雨无阻,像是受了恩惠的小野猫。
他们之间没有说过一句话,却用这种方式无声地交流着。
很快,徐安之就发觉,任明卿非但不是傻子,还聪明得很。也许是因为“上学”这个字眼对他来说太过渺茫,不知道明天还有没有机会偷听,他学什么都很快,做数学不打草稿,也从不写过程。对他来说,这种程度的数学,看题知答案,过程什么的,他写不出来。就奥数可能对他还有点挑战,拿到题能在山上坐一下午。
徐安之去了一趟姜家,希望任明卿能来上学。
城里来的安老师在凤河村是有头有脸的人物。
姜母也是要脸的人物。她穷举了任明卿的一切缺点:瘸腿,哑巴,扫把星,疯疯傻傻……徐安之好脾气地听着,好脾气地说,没关系,没关系。
任明卿就这样重新入学,从两年级跳到了初一。不过反正这穷山僻壤,初中小学加起来就十多个人,一块上的,没差。
没过多久,任明卿就用实力证明了他是这个村子里最会念书的人。徐安之再也不掩饰对他的偏爱了。如果说他不能妄自改变任明卿的命运,那么读书可以。好好念书,然后考出去,考出去就好了。他救不了任明卿一辈子,但是可以帮他在龙门前抬一把,让他改头换面,脱胎换骨。
可是徐安之要完成这个艰巨的改造任务,还面临着其他的困难。
“他的智商没有任何问题,他非常非常聪明,过目不忘……但他几乎是个野孩子。”徐安之这样写道。小明卿在姜母那里要挨打,时常跟那恶犬一起在山上游荡,渴了喝溪水,困了往草垛上一趟,找到什么就吃什么,不太敢回家去。
即使现在他有了来之不易的读书的机会,他都不肯进教室好好听讲,他就喜欢站在外头偷听,听累了蹲一会儿,徐安之怎么让他进来,他都不听话。
因为他非常非常怕人。
有人的地方他统统不去,成天在村子外围游来荡去,见人就跑。
说话那是更别想了。即使跟徐安之,他都一个字不说,他只跟那条恶犬讲话——徐安之管它叫“纽约”,洋气死了——间或自己跟自己说话玩儿。徐安之注意到这个孩子时常自言自语,小声叨叨。有一次写作文,主题是朋友,他开篇第一句话也是:我是我自己的好朋友。
那时候徐安之没在意,他不知道这是人格分裂的前兆。他以为任明卿是太寂寞了。他就尽可能去陪伴他、获取他的信任,像是驯化一只小野兽。
徐安之无意中发现任明卿在看他书架上的《浩荡纪》。
小孩子都是这样,喜欢读故事。任明卿很喜欢《浩荡纪》,就会去模仿文中的角色,那段时间,他成天拿着根小树枝在墙角负手而立,徐安之一叫他进来,他就特别成熟稳重地点点头,表示本剑仙知道了,尔等先退下吧,演得像模像样。
徐安之:“……”
如果是一般人,可能会想,哦,这家伙初二了,中二病犯了。可是徐安之是接受过顶尖教育的人,他的思路和眼见和一般人太不一样了。他为了把这帮孩子教好,看了很多教育方面的书,他知道教育说到底就是“因材施教”。像任明卿不会说话,徐安之就叫他唱,你说不了你就唱出来,这总行吧?到初二,任明卿虽然还是不会说话,但他已经会用意大利语唱歌剧《猫》了,天天跑去山坡上吊嗓子。
针对任明卿这个问题学生,徐安之不放过任何有把他向好的方面引导的可能性,你喜欢看小说,好,我就拿小说教你。
他拿着《浩荡纪》跟任明卿说:“诶,你看,林澈、洛三思、李沉简、隋青冈他们小时候一起拜在李师古座下,后来长大了就一起闯荡江湖,相互照应。一个好汉三个帮,你想做剑仙你都没个跟班,势单力薄,在道上不好混呐。”
任明卿一愣,陷入了沉思。这确实是个问题,对他以后的职业发展很不利。他当时一门心思想修仙,还要做仙尊,应该有几个年龄相仿、肝胆相照的好兄弟给他投票。可是全村年龄相仿的孩子都在班上,他们都不喜欢自己,姜勇还要打他。
徐安之继续道:“林澈刚上山的时候,和隋青冈天天打架、互相看不顺眼,后来不也握手言和了么?大家对林澈有偏见,仅仅是因为传言,可传言终究抵不过亲眼所见。如果你真诚、热情又正直,大家自然而然会喜欢跟你交朋友。”
任明卿被说动了。第二天,总算把他的位置从窗户外挪到了屋子里。徐安之让他和马步仙坐同桌,任明卿看人家小姑娘的铅笔擦脏脏的擦不干净,还怯生生地把自己的橡皮递给她。
穷乡僻壤的小孩子都单纯得很,虽然大家都不喜欢任明卿,说他这不好那不好,可是他借自己长城橡皮擦,马步仙就觉得他没有大家说得那么坏,跟他坐同桌也没有那么委屈了,下课了还问他抄作业呢。
徐安之松了口气,这是马步仙的一小步,任明卿的一大步。
“好的故事可以引导人、改变人,即使在现在,故事也没有失去教化人的能力。”徐安之在日志中写道。“现在是知识型社会,信息大爆炸,城里人如饥似渴地学习最先进、最前卫的新新学科,生怕一不留神就被甩在时代的后头,却忽略了一些特别基本的东西……阿芷让我重新理解了故事的本质。古往今来有这么多这么多的故事,一代一代往下传承,不仅仅是因为它们很有趣,而且其中有很多道理可供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