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节(2 / 2)

天才编辑 o白野o 3205 字 9天前

任明卿乖乖询问了田恬,田恬表示都给10万块钱了,当然有多少写多少咯,《浩荡纪》到目前为止出了4本将近100万字,大结局怎么着都得再写一本吧?

庄墨得知后,嘱咐他道:“那么起码是30万字,一个中篇的长度。你又是枪手,没有署名权,10万块钱买断30万字全版权,这个价码太低了,以后不准再接这种活。”他后悔得要死,早知道这个案子有可能是任明卿接,他会把价格开到100万。

任明卿焦急道:“我很喜欢这本书,我很想……”

“嗯,那这次你好好写。”续写《浩荡纪》不是一个简单的任务,对作者的要求非常非常高,正好可以让他见识见识任明卿长篇架构的能力。

放下电话的庄墨又一次陷入了自我怀疑当中,什么见识见识长篇架构能力,任明卿已经是田恬的作者了,跟自己没有关系。自己会提醒他不要再接这种活也只是怕他被坑,毕竟他简直在脸上写了“快来骗我”四个大字,嗯,就是这样。

白殇殇终于约到了闺蜜柳菲菲,两人一起在市中心的日料店吃了一餐饭。白殇殇向她抱怨着最近遇到的糟心事:“我又分手了。那个暴发户就是个神经病,还缠了我一段时间。上次你放我鸽子那回,我在魅力四射闲着无聊亲了个小奶狗,他差点把那小奶狗打死,幸亏分得早。”

柳菲菲平淡无波道:“你不能总是这样闲晃着。男人多大年纪结婚都没有关系,女人就不一样了,一过了三十,就很难找对象了。”

“你这话放在微博上会被人喷死。”

柳菲菲淡然道:“我只是在陈述现实。”顿了顿又道,“我不上微博。”

白殇殇同情地望着自己的闺蜜。她难以想象有人可以长时间不上微博,她一天不刷十几二十遍就觉得与时代脱节了。而且上微博让她很有存在感,她刚刚随便拍了张正在吃饭的自拍照传到网上,就已经转发破百了。正是因为有大v的包袱,她出门前得精心打扮个两三个小时,试衣服、化妆,现在美美地坐在靠窗的位置,整个餐厅里的男人都偷偷瞄着自己,服务生还因此多给了两盘美味的甜点,白殇殇觉得自己简直受尽了这个世界的关爱。

而反观自己的闺蜜,她穿着一套洗到发白的旧职业装,素面朝天,虽然五官清秀,但一副厚厚的眼镜把她的脸都给遮没了,平庸得好像是这个世界自动产生的npc。她的头发也太厚实了,没有经过任何精心护理,重重地堆在头顶,让她看起来苦大仇深。

白殇殇想象不到自己的闺蜜正值妙龄,她怎么能那么土、那么不修边幅,好像永远都穿着同一套衣服,踩着同一双黑色的中跟鞋。她脸上也缺乏生动的表情,什么事都无法让她流露出欢喜或悲伤,淡定得像庙里的石刻菩萨。

柳菲菲注意到她这种“哀其不美、怒其不化妆”的目光,淡淡地解释了一句:“太忙了,婚礼的事。”

白殇殇痛彻心扉。她的所有光鲜靓丽在“婚礼”二字前都不堪一击。柳菲菲再平庸再不起眼,她也成功把自己嫁出去了。她属于一个有钱、有颜、有前途的男人,将要永远受他的照拂与庇护,不论生死、疾病、贫穷。她夜里睡在那个男人的臂弯里,踏实得一夜无梦,因为她将一生富足,老来子孙满堂。她不需要太漂亮,太有能力,就依循着千百年来女人们走的旧路,如此轻易地得到了幸福。而白殇殇的所有光鲜靓丽,甚至都不能为她提供下个月的稳定收入。

白殇殇对柳菲菲又同情、又嫉妒,还很依赖她。比如现在,她就滔滔不绝地讲述起自己的困境:京宇退掉了《夜航船》找她补稿救火;观文打压京宇,现在京宇面临破产;叶瞬打算带着她一起跳槽,这件事正在考虑中……她有时候也怀疑自己怎么能对一尊菩萨像说那么多,但是说句实话,关掉微博,她的朋友不多。喜欢她的人遍及天下,走在路上她也能很轻易地能钓到男人,但是她总觉得很孤独。只有在柳菲菲面前她可以毫无顾忌地大倒苦水。

从前柳菲菲也是个作者的时候,她们的关系并不亲近,因为作者也分很多类,她们显然不是同一类。后来柳菲菲搁笔,跑去考了个公务员、谈了恋爱、准备结婚,她们反倒走动得频繁了起来。

起先总是白殇殇约的柳菲菲。这倒不是说白殇殇有多欣赏她,而是她能给白殇殇带来安全感。

白殇殇是竞争意识很强的人,她认为现在是大争之世,所有人都在奋力踩着别人往上爬,作者也好,女人也好,都在靠自己的本钱争抢更多的资源。当一个作者放下了笔,一个女人结了婚,她就等于退出了竞争。她变成了一个看客,一个没有野心的人,全心全意养儿育女、相夫教子——柳菲菲刚好两个都占了。所以白殇殇喜欢跟她在一起,这就跟人们喜欢跟毫无危险的宠物待在一起是一个道理。她不会跟你争抢什么,而且是一个好的倾听者。

所以两个人之间的谈话总是以白殇殇为中心。白殇殇经常炫耀自己;有时候抱怨,这抱怨也带了一点炫耀;偶尔关心柳菲菲的生活以维系她们的友谊。

一般人是受不了白殇殇的这种自我中心主义的,但是柳菲菲性情平和,温柔大度,从不为对方的失礼动气。而且她最开始接受白殇殇的示好,还出于一点奇怪的癖好。作为一个作者,她免不了对剖析他人的内心有格外的兴趣,因此很容易原谅旁人的缺点。在白殇殇滔滔不绝的时候,柳菲菲早已对她的虚荣、骄傲、自卑、焦虑有了充分的了解,对她产生了近乎于悲天悯人的同情——这个女人,她内心是多么不安与脆弱!当你完全了解一个人的时候,你总是不容易责备她的。

日久生情,友情也是如此。

这对塑料姐妹花的性情如此相反,然而一个出于寂寞,一个出于怪癖,竟相伴走过了十年的青春。如今,白殇殇需要柳菲菲胜过世界上任何人,自私的她也不吝于关心对方,真心实意地为闺蜜担心或高兴;而不论白殇殇有时候表现得有多婊里婊气,柳菲菲都不会嫉妒她或者瞧不起她,只会担心她怎么还没嫁出去。

这次也一样,白殇殇罗里吧嗦谈起自己目前面临的困境,柳菲菲听完,提醒她道:“叶瞬还不错。”

白殇殇不以为然:“他太漂亮了。”

“结婚后他就胖了。”柳菲菲推了推眼镜。

白殇殇:“……”

白殇殇:“那我还是希望他永远年轻漂亮。”

正好这时候手机响了,是叶瞬在qq上敲她。白殇殇留着qq的消息通知,只允许推送叶瞬的消息,因为这关系到她下个月能不能吃上饭。叶瞬告诉她说,《浩荡纪》的项目联系了三个作者,要先写大纲和一万字比稿才能签合同。白殇殇瞬间像泄了气的皮球,她讨厌竞争。

“现在我要去做枪手。”白殇殇心烦意乱地丢掉了手中的筷子,“五年之前我写一本书就有20万的版税,五年之后10万块钱没署名的著作,我还要去跟人抢。”

“我一年工资也就12万。”柳菲菲平静道。

白殇殇没有再说话,但她脸上的表情好像在说:我们俩怎么好相提并论,我是个作家,我还长得那么漂亮。

柳菲菲安安分分地扮演着sheldon身边的lenerd:为什么突然diss我?懵逼,无奈,又习惯。

“关键是这个项目我可能根本做不了。我是个青春校园文作家,怎么写得了十洲三海?”白殇殇头痛道。她想借《浩荡纪》勾搭徐静之,替代四海纵横做他的女神,但是她也意识到自己写不出来。

柳菲菲猛地抬起头来:“十洲三海?”

“嗯。”白殇殇心不在焉地应了一声,滔滔不绝地把全部情况合盘托出,“找枪手的是四海纵横的书,京宇要找人续写《浩荡纪》。”

“为什么?”柳菲菲蹙起了眉头。

“因为连城的少东家说要看到《浩荡纪》结尾才同意投资……”

“四海纵横为什么不自己写?”

白殇殇还没有见过闺蜜那么激动,耸了耸肩:“他死了。”

当啷一声,柳菲菲手中的筷子落在地上,脸色一瞬间变得惨白。白殇殇安抚地摸了摸她的手,发现她在轻微地颤抖。

“怎么了?”

“他……他什么时候死的?”

“不知道。不过大概是《浩荡纪》上一次更新的时候,有好几年了吧——你认识他?”

柳菲菲没有说话,那之后也没有说话,直到她未婚夫过来把她接走。白殇殇这时才想起她这个闺蜜曾经也是在龙吟论坛上写玄幻文的,可能和四海纵横有什么渊源。她后来在微信上询问了柳菲菲这件事,但是柳菲菲没有回复。

白殇殇情商不低,只是面对自己人时忍不住放肆任性,现在她的自己人出事了,她的情商立刻上线,意识到她可能踩了闺蜜的雷区。她把这事儿记在了自己的手账里,还剪了段“立入禁止”的胶带纸高亮,决定先给闺蜜一段时间缓冲,然后找时间跟她好好谈谈。

不过现在,她当务之急是硬着头皮去看《浩荡纪》。她讨厌竞争,可是没办法,为了她那勾搭徐静之的宏图伟业,她不得不去尝试她原本一辈子都不会碰的题材。

第40章 来自编辑的职场骚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