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不住我帮你剁了啊!”德哥哈哈笑着,熟练地把玩着刀具,明明是处暑,却冷得人直冒汗。
任明卿挣开了手下人,再一次扑到姜勇身边,从德哥鞋底下抢出了他的胳膊,惊慌失措地告饶:“阿勇他的右手本来就不灵便,要是、要是再废掉他的左手,他这一辈子就……”
姜勇看到任明卿奋不顾身地挡在自己身前,突然有了个大胆的主意。他凑到德哥面前,急吼吼地表着衷心:“对啊!我要是彻底残废了,还怎么给德哥你当牛做马?!”他眼里闪烁着恶毒的光,转过头直视着任明卿,“德哥,这回我是被我哥撺掇了,昏了头!他知道您家大业大,身边样样都是宝贝,说出国以后天高皇帝远……这主意全是他出的!他出的!真要找个人两清,他才是主谋!”
任明卿难以置信地望着姜勇。
姜勇睁着一双红晦的眼睛,低吼道:“任明卿,你害我断了一条胳膊,是不是还要害我断另一条胳膊才甘心!长兄如父,父亲已经不在了,你难道就可以这样不管我的死活!”
任明卿整个人都是一僵,仿佛突然被抽出灵魂的提线木偶。
他知道自己现在应该立刻扭头就走,跟他卑劣的弟弟一刀两断,可是对于这个弟弟,他是有罪的。他想把自己欠下的债还清,从他曾经伤害过的人那里得到救赎,不然过去的梦魇会一直追逐着他,直到他死去;不然他死去仍不得自由,没有清白。
德哥看到任明卿僵在那里没有反驳,以为他默认,想了想,把姜勇踹起来,朝打手们使了个眼色。
然后,任明卿听到了耳旁的风声。
那是撬棍撕裂空气的声音,对准的是他的太阳穴。
第29章 他是个疯子
庄墨赶到17号仓库的时候,这里显然不太平,有人在巷子里斗殴。他循声赶到红皮仓库,发现斗殴已经快到尾声。水门汀上躺了一地嗷嗷乱叫的人,站着的只有四人。庄墨没有想到这里面有任明卿,而他竟然是最凶猛的那个。
他身手敏捷,下手毒辣,一杆撬棍捅得凶神恶煞,庄墨从他冷酷的脸上找不出任何熟悉的样子。要不是这个人穿着任明卿常穿的那身t恤长裤,庄墨几乎没有办法认出他来。
战斗仍在继续,三对一,剩下的都是好手。任明卿身上也见了血,庄墨无论如何无法坐视不理,冲上去踹开了一个妄图偷袭他的人。庄墨小时候身体不好,被送到寺庙养了几年,会一点武术,长大后也系统地学习过近身搏击与擒拿。他一边对付难缠的对手,一边留心任明卿那边的情况。
只见他灵活地跳到箱子上,躲开了正面劈来的撬棍,然后绕到对手背后,一个扼背错开对手的关节,动作干脆利落。另一个彪形大汉冲上来从背后锁喉,任明卿下巴一收,猛地抓住他的右小臂下拉,同时借助着腰部的力量往上一顶——直接就是一个过头摔。彪形大汉被他头朝下摔晕了过去。庄墨觉得没什么可担心的了,迅速地结束了自己手上的这个。
这时,最后一人见势不好,竟然摸出了一把枪!庄墨喊了声小心,一个滑铲把持枪者绊倒,任明卿顺势一脚踩在那人握枪的手上。那人哀呼一声,枪脱手了。庄墨下意识地翻身夺枪,任明卿就地一滚,先他一步取枪在手,单膝蹲地,将枪口顶住了庄墨的额头。
这一连串动作发生在两秒钟之内,一下子,两个人都安静了下来。
庄墨从来都没有想过,他这辈子居然会被自己的作者拿枪顶着!这太荒谬了,这个莫名其妙的夜晚发生了太多莫名其妙的事,被蒙在鼓里的庄墨发现自己对任明卿一无所知,也随时都有可能失去对他的控制,因此怒火中烧。他连示弱都不想,只冷冰冰地望着任明卿。
任明卿亦是冷冰冰地回望着他。
两人对视了几秒,任明卿讥诮地扯了扯嘴角:“他妈的怎么哪儿都有你啊?”
庄墨没有说话。
这个人一开口,就让他彻底冷静了下来——他非常确定这绝对不是任明卿。
任明卿说一口标准的普通话,语气总是很轻柔,生怕吓到什么人,而且绝对绝对不会飙脏话。
眼前的人却操一口正宗的东北口音,嗓音低沉沙哑,脏话连篇。
如果平常那个温顺的任明卿是在演戏,那嗓音和口音呢?这是无法捏造的,他们绝对不是同一个人。
“你是谁?”难道任明卿除了那个二流子弟弟,还有个孪生兄弟不成?
“我他妈还没问你呢。”那人拿了枪站了起来,轻佻地顶顶他的脑袋,“跪下,有话问你。”
看到庄墨眼中冒火,那人扑哧一笑:“哟,脾气还挺倔的。觉得我不会开枪是吧?”说着拉开保险就是砰得一枪。庄墨只看见黑暗中一簇火星,鼻尖传来浓重的焦味,冷汗哗就下来了。那人二话不说开枪射了他的衣角,没有给他一点喘息的时间,他甚至拿不准这是不是种警告,这个人太狠了。
“跪下。”他不笑了,双手握枪,狠厉道,“不然我就打穿你的脑袋。”
庄墨做了一次深呼吸,又做了一次深呼吸,双手举高放弃抵抗,对着那人缓缓跪下。生死关头,不论他本性有多高傲,都不敢擅自激怒眼前这个疯子。相反,在这场异常的屈辱中,他异常地冷静,用一种手术刀般的眼神审视着那张熟悉的脸,希望从中找到熟悉的善良与正直。可是,他什么都没找到。眼前的人极具进攻性,目露凶光,有一种残酷的狡猾。
那人使他屈服了,很有些洋洋得意:“还以为骨头有多硬!”但他很快又对此感到厌烦,狠狠踹了他一脚,彻底对他失去了兴趣。收拾完庄墨,那人背过身去,以一种可怕的熟练,把在场的其他打手统统敲晕。然后他一瘸一拐地走到姜勇面前,举起了枪。
姜勇的表情仿佛见了鬼。他倒打一耙后,如愿以偿地让任明卿背了黑锅,替他受罚,然而他怎么也没有想到,他这羸弱残疾的哥哥竟然一个人干掉了德哥的所有人马。他战战兢兢地蹲在原地抱着头,对着越来越近的枪口:“哥……有话好好说……哥!”
“住手!”庄墨从背后一把抱住他,夺过枪丢进了水里,“别意气用事!”
姜勇趁机逃走了。
庄墨坚持到姜勇的背影消失不见,才敢在那人的拳打脚踢中败下阵来。那人狠狠踹了他一脚,对着姜勇的背影吐了口唾沫,烦躁地在原地踱来踱去。
“到底怎么回事?”庄墨从地上爬起来,抹掉嘴角的血沫。明明和任明卿长得一模一样,下手却狠极了。
“姜勇惹了不该惹的人,让小瘸子替他背锅,差点被剁了手。”那人言简意赅道,“——操他妈狗娘养的,老子迟早有一天做了他!”
他坐在白炽灯的阴影里,脖子以上晦暗不清,庄墨偏偏能看清他的眼睛。那双眼睛在黑暗中闪闪发亮,疯狂又清醒。他的薄唇冷酷地吐出杀戮预告,毫无疑问说到做到。
“你呢?你他妈老是在小瘸子身边晃来晃去,你是谁?”那人眯起眼睛审视着他。
“小瘸子?”庄墨抓住了这个重要的称谓。
“少他妈给我装蒜。”那人懒散地后仰,“别说你不知道我在说谁。”
“任明卿。”庄墨肯定道,“任明卿是小瘸子,那你是谁?”
那人看了他一会儿,愉悦地笑起来:“我是他爹。”
“你到底是谁?!”庄墨被他磨光了耐心,忍不住大吼起来。
“叫什么叫,你是狗么?”他的表情变换得相当快,瞬间就翻脸了,看上去阴郁又危险,“要不是杀了你小瘸子会哭,我他妈才不会留你到现在!”
“杀了我,他会哭?”庄墨挑了挑眉毛,引诱他往下说。
“他经常哭。成天哭。哭哭啼啼,像个娘们。”那人烦躁地搔了搔头皮,眼神因为无法长时间集中注意力而左右游移,“姜勇要他走,他舍不得你,也哭,一边打字一边哭——操他妈的我早该把姜勇做了,这龟孙子%¥#¥@¥……”
庄墨越听越不对劲,他心里隐约有个猜测,但是他绝不肯亲口说出来。他借着微弱的灯光谨慎地打量着他:“你知道他的一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