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节(1 / 2)

解药 巫哲 2067 字 7天前

“嗯,”程恪点点头,“你俩多大的时候认识的?”

“他十岁还是十一岁吧,”陈庆喝了口酒,“我大他两岁,不过那会儿我还没他高呢。”

“……你现在也没他高。”程恪说。

“你会不会聊天儿啊?”陈庆啧了一声,“你比他高吗?”

“差不多吧,反正我没比他矮。”程恪笑了笑。

“很了不起吗?”陈庆说,“你有本事跟八撇比比去啊,他一米九多,你们一米八几算个屁啊。”

“嗯,也是,”程恪为了阻止陈庆继续跑题,点了点头,把话题又拉了回来,“他说他是孤儿?”

“没错,他来的时候就一个人,也没行李,”陈庆说,“不过带着钱,得有个两三百的,那会儿挺巨款的了,比你强,就现在这年代了还为了一百块钱掏垃圾桶。”

滚蛋!

“啊。”程恪拿起杯子喝了一口酒,“那是挺有钱的。”

“知道我为什么这么死心塌地跟着他吗。”陈庆说。

“为什么?”程恪问。

“他救了我一条命,”陈庆说,“我俩第一次认识就是他从河里把我捞上来。”

“这样啊……”程恪愣了愣。

“我跟你说,我小时候挺没用的……当然,现在也没多大用,”陈庆拿了块骨头啃着,“小时候我总被欺负,比我大点儿的小混混,我打不过吧,嘴还挺欠,反正就总挨打。”

“你就不能闭嘴老实点儿吗?”程恪说。

“不能,我也是有血性的!”陈庆咔地咬碎了骨头,“那天他们玩大了,拿块石头拴我身上把我扔河里了。”

“我操?”程恪有些不敢相信,“不怕出人命吗?”

“怕个屁,”陈庆说,“你是本地人吧,你不知道这片儿就这七八年才发展起来的吗,以前这片儿有个屁啊,老码头那块儿听说还是以前的坟场呢。”

“那是几十年前的事儿了。”程恪说。

“反正就是真死了,也没人知道,大晚上的,”陈庆说,“那时又没监控,那会儿街上打死了人也就那样,好几起死了人的案子现在都没破呢。”

这个程恪倒是知道,而且其中一起还是个灭门惨案,老妈每次提起来都会阿弥陀佛。

“那是江予夺把你捞起来的?”程恪问。

“嗯,”陈庆点头,“那会儿刚入秋,还不是特别冷,他就睡桥边,看见了。”

程恪没说话,刚入秋的晚上,不是特别冷也挺冷的了,一个十岁的小孩儿,睡在桥边。

“我那时就特别佩服他两点,”陈庆竖起两根手指,“一是镇定,那帮人把老子沉塘以后还在边儿上看我冒泡呢,换个人肯定又喊又叫要不就是跑了,他是从岸边悄悄下水潜过去的,愣是没让人发现。”

程恪看着他点了点头。

“二,”陈庆晃了晃两根手指,夹起一块排骨放到嘴里,“他真他妈能憋气啊!我操,这辈子我见过的最能憋的就是他了。”

“那你不也挺能憋的吗?”程恪说。

“不,他在水底下把石头给解开了,然后把我顶到水面上,”陈庆说,“我能喘气儿,在水面上能扑腾,他一直在下头,跟他妈放风筝一样把我往下游扯了能有几百米才上的岸。”

“一般溺水的人容易乱抓,这样他也安全一些,”程恪说,只是一想到那时的江予夺只有十岁,就觉得有些不可思议,“而且这样他也不会被岸上的人发现吧?”

“你说对了,”陈庆指了指他,“聪明,难怪三哥喜欢你,他那时就特别小心了,怕有人发现他。”

程恪轻轻叹了口气。

“我从那次起,就认定这个老大了,”陈庆说,“三哥是我见过的最有范儿的老大。”

“为什么叫他三哥?”程恪问。

“他姓江嘛,三工江,懂吧,跟二马冯一样,”陈庆说,“我就叫他三哥了,街面儿上混,总得有个名号。”

程恪笑了笑。

陈庆酒量一般,喝了点儿红酒也能兴奋起来,说了不少江予夺小时候的事儿,他怎么跟人斗狠,怎么去了卢茜那儿干活,怎么帮了一个又一个小兄弟。

但不得不说,陈庆并不是个完整的傻子,他嘴很严,哪怕是在说兴奋了的状态下,江予夺遇到他之前的那些事,他依然是一个字儿都没有提。

“那时这片儿挺乱的,打架的,收保护费的,”陈庆啧啧着,“群魔乱舞,百家争鸣,朝花夕拾……三哥也没说自己是老大,但就是谁也不敢惹他,论单挑,没有人是他对手。”

“嗯。”程恪点点头,能听得出来陈庆对江予夺是五体投地。

“那时还有个说法,传得还挺神,”陈庆笑得嘎嘎的,“他们说,老三没有痛觉神经,不怕疼。”

“真的吗?”程恪问。

“屁呢,不过他很能忍疼是真的,非常能忍。”陈庆说。

也许不仅仅是能忍,有时候疼痛是会被忽略的。

一桌菜基本都被陈庆吃了,程恪看着把最后一口菜汤都喝光的陈庆,有些想不通他是怎么能保持劈柴一般的身段的。

“行了,我今天也说了不少了,”陈庆抹抹嘴,“三哥说了,这阵儿你有什么事儿就找我,他估计不好意思见你,毕竟弄伤你了。”

“没事儿。”程恪说。

“我走了,”陈庆拿出手机,“加个好友,我把地址发给你,你明天把车帮我开过去吧,九点之前啊,晚了我会被领班骂成渣子。”

“嗯。”程恪拿起手机,跟陈庆加了好友,看了看陈庆发过来的地址,“汽车美容店啊?我说你怎么成天换着车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