讼 第六(1 / 2)

吴永龙读周易 佚名 681 字 15天前

?坎下乾上 訟:有孚,窒,惕,中吉,終凶。利見大人,不利涉大川。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終吉。

九二:不克訟,歸而逋其邑人三百戶,无眚。

六三:食舊德,貞厲,終吉,或從王事,无成。

九四:不克訟,復卽命,渝。安貞,吉。

九五:訟,元吉。

上九:或錫之鞶帶,終朝三褫之。

逐句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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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拥有俘虏,达到巢穴,警惕,中间是吉祥的,最终是凶险的。获利要去见大人物,不利于跋涉过大的河川。讼,是言于公家,是文斗。由双方认同的仲裁者作为公家,双方接受裁决结果并确保执行。周人向殷商俯首称臣,是承认殷商作为最高裁决者。周人与其他部族有利益冲突,发生战争。周人胜利后拥有俘虏,达到敌人的巢穴,警惕面对敌人的反抗,中间是吉祥的,最终是凶险的。窒,是达到巢穴。惕,是变易的心,心神高度集中,警惕不利的变化。利益在于去拜见大人,周族军人胜利后去拜见强大的殷商,希望殷商承认战争的结果。殷商给予了承认,周人最终占有了利益。不能获得利益去跋涉大的河川。河川的对岸是殷商的利益范围,会反击周人的行动,不能得到想要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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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永久占有所占领的地方,小有怨言,最终吉祥。周人经过战争夺取了一些地方,但失败的一方没有接受这个结果。他们产生了怨言,希望殷商主持诉讼。周人没有受到殷商的攻击,最终是吉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