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无可赦_122(1 / 2)

罪无可赦 形骸 881 字 3天前

看来,尸源找到了。

第70章老赖(3)

市局会议室。

投影正在播放一张不怎么下饭的尸体局部特写照片。那是尸体头部的伤口,貂芳低头调试着投影。

吴端正向众人描述案情。

“死者林蔚,23岁,中专学历,无业,未婚,墨城本地人,今天父母来认了尸。

在鹿角湖边的小屋里,尸体呈俯卧姿势,头冲屋里,脚冲’门口’……呃……门已经没了,门口就是那面倒了一半的墙。

其父母2月15日曾经在辖区派出所报案,说林蔚失踪了。

值得注意的是,在报失踪前,林蔚已经一个多礼拜不着家了,但因为他平时总是跟狐朋狗友在外面瞎混,夜不归宿已经司空见惯,所以家里没有及时报案。

从接警记录来看,辖区派出所民警曾向林蔚的两个酒肉朋友询问,他们也不知道林蔚的下落,此事就此搁置。”

吴端看向貂芳道:“貂儿先介绍一下尸体情况吧。”

貂芳点点头,“尸体高度腐败,死因系脑挫裂伤、颅内血肿合并导致死亡,可以说是一击毙命。将现场发现的砖头和死者头部的伤痕进行比对,伤痕契合,凶器就是那块砖头无疑了。

尸体内脏完好,没有束缚伤,没有挣扎、打斗伤,可以说,除了头部的致命伤之外,没有发现其余伤痕。

值得注意的是,从现场带回来的塑料捆扎绳上发现了少量血液及牙齿前釉细胞,我采集了dna样本,已经进行了检验,是一名男性的dna,但不是死者的。

前釉细胞说明,绳子是被咬断的,而且咬断它的人崩坏了牙。

哦,还有,值得注意的是伤痕位置,大家看。”貂芳指着投影道:“伤口在死者左侧耳朵上方,与太阳穴齐平。伤口下方有少量擦蹭痕迹,擦蹭痕迹的方向是自下向上。

说明凶手这一击方向是自下朝上,可以进一步得出结论:凶手比死者要矮,而且不是矮一点儿。

死者身高186,据此推论:凶手的身高在160到170,男性,健壮。”

貂芳冲吴端点点头,示意她说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