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节(2 / 2)

“但是我想去。”

霍凌霄一顿,唇角紧抿,勾起一丝嘲讽:“你想去?我想愿意带你去的人很多,何必找我?”

元素被讽刺一顿也不气,只把请帖放在桌上,道:“别人又不是我男人,我为什么要他们带我?”

不可否认,“男人”一词极大取悦了霍凌霄,可他依旧面色不变。

元素又道:“我不管你调查过什么,但请你相信,我没有出轨,是,或许我过去真的有过恋人,但那又怎样?那些都过去了。”

“过去?”霍凌霄放下钢笔,声音冷沉:“元素,我早说过,你要走随时可以,但你没必要骗我。”

元素知道原身的事瞒不过他,便道:“是,或许之前想过离婚。”

不知为何,如果是从前,妻子跟自己提离婚,霍凌霄只会松一口气,可今天不知道为何,听她说出这两个字,他心一钝,疼得抽搐。

“但那时候我们虽然住在一起,却从未试着了解过彼此,我们甚至连陌生人都不如,结婚这么久,连对方的社交账号都没加过,我不知道你的过往,你也不了解我,我想离婚也不是很难理解吧?但现在,我真的想好好改善我们的关系,当然我不能勉强你,曾经你把决定权交给我,今天,我把这决定权还给你!”

说完,元素掏出一叠文件,在离婚协议上签了字,扔给霍凌霄。

霍凌霄看着签名,眉头紧皱。

剩下的几天,元素也没理他,只顾着去出租房子,反正离婚协议已经签了,她也没什么可顾忌的,当然她不是真的想离婚,毕竟霍凌霄是她攻略目标,使出这一招不过是以退为进,她在赌,这段时间的付出让霍凌霄对她动了心,赌他不是对自己毫无感情,可如果霍凌霄真的要离婚,她也能接受。

当天下午她回家,刚走到卧室门口,就见霍凌霄站在那,虽然他只有一条腿能用,可这丝毫不影响他的外貌,今天显然他特地打扮过,梳着有型的背头,更显得他五官立体,眼窝深邃,因为保持锻炼的关系,他身材有型,肌肉结实,荷尔蒙爆棚,被西装包裹的身体散发出别样的吸引力,加上周身自带的强大气场,远远站着,只觉连周围的空气都变得稀薄,给人很强的压迫感。

元素当做没看见他,开门进去,手腕却被霍凌霄一把抓住。

他盯着她洗白的手腕,声音低沉:“我让人给你做造型。”

元素微怔,没说话,还要走,霍凌霄从背后靠近,低声道:“让一个残疾人站在这等你两个小时,你竟然没有丝毫表示,真是没有同情心。”

“我又没让你等。”

“是我愿意等,所以,不妨给个面子。”

元素忍住笑,霍凌霄感觉到她情绪缓和,眉眼带着浅淡笑意,让梳化的人进来,一个造型团队立刻进门给元素服务,折腾了近一个小时,终于打扮好,元素满意地对着镜子照了照,就连造型师自己都惊叹:“霍太太,您皮肤真好。”

元素自己也很满意,自从用了息肌丸,她变白很多,这种白跟护肤得来的白不一样,也不同于打美白针的白,这是一种从内透到外的白,肤质细腻白嫩,衬得整个人柔弱无骨,有种说不出的媚态,今天造型师做的造型也很让她满意,斜绾松垮的发髻,发尾有几绺卷发耷拉着,有种轻成熟感,而她身上穿的这件礼服,也把她的身材优点放大。

这是一件刺绣和透明轻纱相间的礼服,修身的设计,很好地托出身材,刺绣处把所有隐私部位遮挡起来,轻纱部分则透着肤色,元素皮肤白,配上这件浅色的礼服,搭配的十分完美。

人走后,元素开门出去,霍凌霄上下扫视一眼,眉头越皱越紧。

宋新兰先一步笑道:“这么穿真好看,还是年轻好,什么都可以穿。”

元素笑笑,上车后,她刚坐定,就被霍凌霄拉到身侧,他低声道:“别告诉我你这件衣服里什么都没穿。”

元素一滞,有些礼服因为太紧身,自然是不能穿内衣的,但她采取了相关的措施,不至于曝光,再说这么紧身的连衣裙,长到脚踝,也没有任何曝光的可能。

“谁会知道?”

“谁都知道!”霍凌霄皱眉道:“你这衣服一看就是里面都没穿的,难不成你想进了会场后,所有男人都盯着你打量,意淫你?”

元素不悦:“意淫什么?穿个衣服至于吗?首先我这衣服又不露不透,总的说来甚至有些保守,就是普通的款式,但它很紧身,穿内衣一眼就看出来,你让我怎么办?再说了!”元素嗤了一声:“这衣服不是你挑的?”

霍凌霄眉头紧锁,终于明白什么叫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不可否认,衣服确实是他从众多衣服中挑出的,当时他认为这衣服很适合她,谁知穿上才意识到,这样的衣服根本没有给内衣留空间。

一想到其他男人会像他一样打量她,恨不得用眼神把她衣服扒光,他心里那团火,便怎么也压不下去。

之后二人再也没说话。

他们进入会场后,很多人看过来,元素不知道他们看的是人还是霍凌霄的轮椅,她推着他进去,很快有举办方的人过来打招呼。

显然,所有人都惊讶霍凌霄竟然会出现,他出事前就很少在公众场合露面,听说他出事后就连公司都很少去,只在家里处理文件,其他事情全推给霍起云,不过他手段不凡,哪怕在家坐镇,依旧把霍氏掌控在自己手里,也是出了名的商业奇才。

是以,他虽然腿残,却没人敢看不起他,反而毕恭毕敬地来招呼。

霍凌霄的轮椅很灵活,加上二人不说话,元素干脆任他自己推着,自己则端了杯酒站在露台边。

不时有人过来搭讪,绝大部分都是男人,甚至有人来约炮。

“你不觉得我比霍凌霄好太多?你看我长得高大英俊,有钱有名有势,以前霍凌霄是本国女人最想嫁的单身男士排名no.1,但他出事后,这桂冠已经落在我身上了。”他理了理西装,颇为自得。

元素挑眉:“还有这种事?”

“可不是。”

“这帮女人眼神肯定不好。”

路锦伟一怔,“怎么不好?我觉得很公平,听说霍凌霄出事后,下面不举,不如你跟她离婚,跟了我?”

元素扫了他一眼,这男人穿着考究,西装得体,倒是英俊,并不像臭流氓,怎么说出来的话就这么不中听?

她冷嗤道:“你?你说说看,谁舍弃燕窝鲍鱼去喝喝粉丝汤?”

路锦伟面色怪异,嘟囔道:“你说我是粉丝?你的意思是我很细?”

元素无语。

路锦伟又勾唇:“我一个健全男人怎么都比霍凌霄好。”

“是,你是很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