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不会知道下一块是什么味道。但戚晓知道,一定是刺激的味道。
当她第一百零二次丢三落四的把包忘在某个地方时,她只想打翻这一盒巧克力,质问上天为何对她如此不公,然后逼迫他给自己换一盒新的 。
对这个健忘少女而言,惊喜什么的从来不存在,因为她每天的生活都被无数惊恐时刻塞满,长此以往锻炼出的强大神经可以自如应对任何突发状况……只可惜这往往意味着新的悲剧。
林夏忧心忡忡地追在戚晓身后,看着她靓丽的背影穿过学校主楼,穿过篮球场,穿过食堂前的林荫小道,而自己越落越远,最后只好气喘吁吁停了下来。
她今天穿一身雪白长裙,脚下踩着总算还是有点高度的低跟鞋,不适合长途奔袭。但就算换一身运动服,她也丝毫不怀疑自己肯定追不上这位运动神经异常发达的闺蜜。
于是林夏找到一个偏僻处,掏出小镜子打理一番有些乱开的头发,又抚了抚长裙上不平的地方,才仪态端庄地站在路边树荫下等着。
一到夏天,校园中就到处都涌动着青春的气息,荷尔蒙发达的大男孩们抱着篮球三三两两从林夏身边走过,无一不被她的清纯面庞所吸引,每个人都抻着脖子想多看两眼。
林夏对这些热烈的目光熟视无睹,好看的眉毛微微蹙着。她现在唯一关心的事情是戚晓的包包能否再度大难不死……
戚晓依稀记得最后放下包是在足球场边的看台上。
早些时候,林夏说有位明星要来帮校足球队宣传造势,今天他们会一起在球场上训练,就硬拉着她来围观。到球场后戚晓发现人还真不少,大家都指着明星所在的方向兴致勃勃地聊着天。只可惜戚晓从不粉人,对这些内容不感兴趣。
她左右看看,看台上竟然还有人拉着横幅,明目张胆地写着向明星表白的话。真把这地方当成粉丝见面会了?无聊……戚晓撇了撇嘴,认为这种行为简直不可理喻。
戚晓现在唯一想做的事情是好好补一觉。她昨晚又失眠了,这件不寻常的事情在她身上已经成了惯例。什么新生代实力明星,什么又帅又阳光全民亲弟弟?又不能用来睡觉……她干脆在看台上打起了盹,被叫醒的时候迷迷糊糊,也就顺理成章忘掉了包。
她跑到看台的时候,喧闹的人群已经散尽了,在无数道穿透茂盛华盖的斑驳阳光中,只剩一位少年长身站立。他手中捧着一本书,正津津有味地品读,对匆匆跑来的戚晓毫无察觉。
啊!那是我的书!还有我的包!
戚晓一眼认出男孩肩上挎着的粉色包正是她落下的,但不知为什么,她竟然没觉得这副场景有太大的违和感。她停下了脚步,静静看着少年的侧脸。啧,难怪,长得这么秀气,搭一个粉色包包倒也般配~
看够了她才走上前去,用柔和到她自己都觉得肉麻的声音说:“嘿,小兄弟,这是我的包和我的书,谢谢你帮我保管。”
少年从书中抬起头来,戚晓再次被惊艳到,这家伙的眼睛也太亮了吧!还有这个睫毛,怎么可以这么长这么妖娆!
“i guess it es down to a simple choice, get busy living or get busy dying.”少年略有些泛蓝色的瞳孔盯着戚晓的眼睛,“which is your choice?”
“get busy sleeping.”戚晓冷冷答道,一把抓过少年手中的《肖申克的救赎》,又从他肩膀上把包取下来,少年摊开双手由她摆布。末了,戚晓悠悠丢下一句:“多谢了啊,小兄弟。不过,喜欢读书总归是好事情,但拿来撩妹可能就不太美妙了。”
“姐姐,你好有趣。”
少年脸上绽放出灿烂的笑容,满口整洁的牙齿好像也闪着光,一双桃花眼眼角飞扬,竟然有种摄人心魄的力量。嚯,真是个迷人精的长相,戚晓在心里默默点评道,想到林夏还在等着,便头也不回的原路跑去。
身后,少年清澈的声音紧随而来:“我叫邓阳,很高兴认识你!”
认识个毛线啊,都没说两句话,自报家门就算认识了?戚晓心里吐槽着,重新穿过阳光炙烤的足球场时,转而又抱怨魔鬼天气熬人心神了。
毕业季在即,各种各样要解决的事情纷至沓来,戚晓和林夏都选修了第二专业,这也就意味着在研究生的专业答辩之后,她们还要完成另一份论文和答辩。
当然,这对于两位学霸女生而言算不了什么大麻烦,仅仅保留一般的尊重即可。尤其是在这天气炎热的六月,无心学习也是在所难免的事情。
学校的奶茶店里冷气十足,戚晓和林夏对桌坐着,聊刚才捡到戚晓包的男孩子。
“眼睛和睫毛都很漂亮,重点是桃花眼诶,笑起来就是一股魅惑的气息,一个男孩子怎么可以这么妖娆?”戚晓夸张地拉起眼角演示给闺蜜看,林夏则正经地坐直了身体。
“还有什么特征……你还记得什么?”
戚晓单手在太阳穴上画着圈圈,试探性地问道:“牙齿又白又整齐?”“笑起来有酒窝?”“头发梳成很简单很干净的模样?”
林夏扶额:大姐,咱能说点特殊的吗?戚晓最后才一拍脑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