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之之一路转过头,视线中是一个黑色削瘦的孤冷背影,他的步伐不紧不慢,不动声色地透着点危险意味。
这个男人看起来有些阴郁,还有些捉摸不透。
当然,说得通俗易懂一点,就是这样的男人通常都很难搞。
不过跟她有什么关系。
很快就把这个插曲抛之脑后,然而下一秒,当柜台后的服务生用非常遗憾的口吻告诉她,店里最后一份马卡龙刚被其他客人买走之后,阮之之最后一点好心情也烟消云散。
脑海中突然又朦胧闪过刚刚那个男人手里提的粉色蝴蝶结盒子,阮之之花了一秒钟的时间想起来那就是这家店用来装马卡龙的标配包装盒。
一个看起来冷峻阴郁的成熟男人,竟然会喜欢吃这种甜到连女生都觉得发腻的蛋糕?
不屑地撇了撇嘴,她只好退而求其次点了一份拿破仑。
一勺一勺往嘴里塞着丝滑柔软的蛋糕,阮之之把桌上自己收集的一叠报纸全部看完,稍稍放松了一下心情。
转头望向窗外,天色已经渐渐暗下来,恰好是日暮时分。
再过一段时间就是除夕,可是除了各大商场的打折招牌,街道上的景致仍然与平常一般无二,丝毫没有即将迎来新年的热闹氛围。
她就在这样呵气成冰的深冬时节,再一次想起李司晨。
犹豫了几秒钟,手指几乎是不受控制地打开了新浪微博。
阮之之从注册微博到现在,已经有整整五年。
最开始的时候,新浪微博还没有“悄悄关注”这个功能,所以每天晚上,她都会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的搜索那个人的微博昵称。
所幸那个人的名称万年不变,雷打不动。
阮之之跟李司晨曾经是大学同学,她曾经以“哥儿们”的身份呆在他身边整整四年,为他做尽这辈子所有的傻事,可直到分别的时候,都没能让他喜欢上自己。
有些做贼心虚地点进他的微博主页,网页上显示他一个小时之前刚发布了一篇新微博,一行文字,配上一张照片。
阮之之一眼就认出来,那是加州santa monica的碧海蓝天。大三春假的时候,她跟李司晨,顾念还有程风瑾四个人曾经一起去旅行过。
那是她觉得自己距离李司晨最近的时候。
如今距离从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毕业已有三年,顾念跟程风瑾连终身大事都已经定下来,而她与选择留美工作的李司晨,却是整整三年未曾谋面。
大四那年在李司晨的生日party上,阮之之喝完了一整瓶60度的伏特加,趁着醉酒终于鼓起勇气向他告白。
当时他是怎么回答的来着?
是了,当时他显然有些手足无措,在沉默了半天之后,露出一个像以往一样阳光灿烂的笑容,语气里带着点撒娇地跟她说,之之,我们就像现在这样做朋友,每天都能见面,又没什么压力,不是很好吗?
说完,还非常心安理得地问,以后我们还是最好的朋友,对吧?
他就像一个永远都长不大的孩子,不过是仗着她喜欢他,便理所当然地消费她的青春年华。
可是,当时阮之之看着他一双带着恳求神色的眼睛,终于还是没出息的点了头。
每一个经历过的人都明白,永远以朋友的身份守在一个不可能的人身边,每分每秒都是煎熬。大学毕业之后,阮之之连研究生都没考,几乎是片刻不敢停留地从他身边逃回了国。
天生的好容貌使得阮之之身边从不乏追求者,再加上美国顶尖名校的学历,回国之后她的生活步入正轨,一切顺风顺水。
渐渐的,她好像也已经放下了那段回忆。
没多么难过,只是偶尔觉得心里有点空。
所以最终,她养成了偷窥李司晨微博的习惯。
伸手将一缕长发挽到耳后,阮之之的视线再次回到李司晨刚刚发的那条微博,仔细一看才发现,这条微博的文字内容竟然是——a市,i’m back。
他要回国了?
就好像平静的湖面突然被丢进一颗石子,瞬间惊起一圈涟漪。
上衣口袋里的手机就在她出神的时候急促响起来,阮之之拿出来看了一眼,来电显示是她青梅竹马的闺蜜顾念。
“宝贝儿,干嘛呢?”
电话一接起来就是顾念标志性娇滴滴的嗓音,光是听声音都能想象得到这个女人的性格有多黏人。
那头的氛围有些嘈杂,阮之之稍稍把手机拿远一点,打了个哈欠懒懒回答:“没干嘛,咖啡厅找灵感写报道呢。”
顾念听着她千篇一律的回答,忍不住笑起来,“在这找灵感多没意思啊。话说,我们学校年底活动,校长给今年的一级教授报了个旅游团,每人一个名额。机会难得,可惜我要陪风瑾过二人世界去不了,想了想又不舍得浪费这个名额,所以——”
“所以?”阮之之皱了点眉头,不知道为什么,突然觉得情况不太妙。
“所以,在征得上方同意之后,刚刚填表的时候我就自作主张把你的个人信息填上去啦。”
顾念的声音很甜,口吻平常地就像在问她今天中午吃什么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