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节(2 / 2)

在两年前,也就是女主人还在自己家中的时候,她每天都会写日记,连续几个月,一直到孩子出生都没有断过。

而后来却变得断断续续的,快的时候两三天,慢的时候十天半个月。

是她的习惯改了吗?

纪无欢觉得更有可能是她没有办法写,有人限制了她的行为。

孩子一但离开她的手,她就会主动攻击人,可以想象她在现实里恐怕也是个危险度极高的病人,所以不得不把她隔离起来。

还有杜莎,并不是身为护士被变成了怪物,而是在她的眼里,医生、护士就是怪物,她在日记里也写过的,是“要夺走她孩子的白色怪物”,因此杜莎会以怪物护士的形象出现在这里。

杜莎也是女主人幻想中的一部分,所以会随着她的想法而改变杀人规则,处理掉了说错话的张柯。

“所以实际上她还是在精神病医院里,并没有出去,这里是她幻想中的世界。”纪无欢说到这里又有了一个疑问:“那么杜莎到底为什么要请我们来这里?”

“去餐厅看看。”聂渊说完正要转身。

就听到走廊上的林刚一声尖叫!

作者有话要说:

圆圆平时的内心波动:————————————

捧着皮皮脸时候的内心波动:%&£#*→(已经成了乱码)

第23章

纪无欢跟聂渊赶紧冲到门口,发现林刚没事,不过他的身后站着刀疤跟短发女人。

刚才他们两人在林刚转身的时候,突然从后面的楼道里走了上来,拍了一下林刚的肩膀,吓得他叫了出来。

“你们走路怎么没声音的?!”

纪无欢将目光投向刀疤的鞋,看起来就是普通的运动鞋而已,也不知道他们用了什么办法,走路居然真的没声音。

刀疤没理会林刚,他的目光扫过进入娇弱状态,瑟瑟发抖的纪无欢,然后停留在了聂渊的身上,用命令地语气说道:“把钥匙给我。”

青年听到这话微微扬眉,似乎觉得有趣。敢在聂渊的手里抢东西的人,五根手指都能数得清,他纪无欢当然是要排在第一个的。

从很小的时候开始,聂渊就是公认的混世大魔王,校园一霸,1打5还能揍得高年级的混混跪地求饶的那种。

年少轻狂,现在年纪大了自然也成熟稳重了许多,成了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但要这是并不代表他脾气变好了,他骨子里的恶劣与暴戾,纪无欢最清楚。

要是有人惹了他,他仍能把人揍得叫爸爸。

刀疤见聂渊不动,也懒得再装大尾巴狼了,直接撕破脸皮,掏出一把刀子,指着男人的鼻尖威胁道:“别他妈敬酒不吃吃罚酒,我是老玩家,我比你们更懂规则。”

言下之意,得罪了我,有很多种办法整死你们。

聂渊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们,眼神很平静,三秒后竟真的把钥匙抛给了刀疤。

刀疤接住钥匙递给短发女人:“去杜莎的房间里看看。”他说话的时候仍用刀子指着三人,避免他们突然袭击,又说道:“把你们找的那块尸体交出来。”

林刚一听怒了:“凭什么?你们不要欺人太甚……”

纪无欢却打断他:“林哥,给他。”

林刚:“他们就两个人,有刀子又怎么样?我也有菜刀!”他说完就要掏出家伙,却被聂渊打断:“给他。”

男人的话笃定而平静,不容置疑。

林刚虽然不满,但还是闭上嘴,低头放下背包,把里面用报纸裹起来的玩偶交给了刀疤。

刀疤看他们这么怂包,微微笑了笑,又把那副平易近人的大佬嘴脸摆了出来:“对嘛,识时务者为俊杰,大家就是要一起团结合作才能通关嘛。”

林刚在心里暗骂虚伪。

短发女人拿起钥匙插进杜莎房门的钥匙孔,门打开的一瞬间,发出一声惊恐的尖叫,然后门砰一声又关上了。

当刀疤扭头的时候,身后已是空空如也,只有钥匙还挂在上面左右摇晃。

接着里面爆发出恐怖的惨叫声。

吓得刀疤一连退后了好几步。

“救我,救我!!王明阳救我!快开门!啊啊啊啊——”短发女人在里面疯狂地惨叫着,拼命的挣扎。

刀疤在短暂地犹豫后,冲到房门前,一把扯下钥匙,便毫不犹豫地抛下同伴,转身冲下了楼。

在他转身前,纪无欢三人就已经溜到了走廊的另一端,后面跟着听到声音出来查看情况的李莲,她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也跟着他们一起跑,一直到了大厅,看杜莎没追下来,四人才松了口气。

李莲慌忙问道:“怎么了?”

林刚脸色苍白:“是杜莎!”

李莲一愣:“不可能啊,现在是午餐时间,她怎么会在房间里?”

刀疤没看到,但是纪无欢三人都看见了,是一只白色的手突然伸出来扼住短发女人的手,将她硬拽进去的。

纪无欢看向聂渊:“圆圆,你早就知道了?”

聂渊从衣兜里掏出一个黄色的小纸团递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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