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2 / 2)

她刚擦完,范思哲又去拍她,贱贱的笑,“肉都被你吃了,你还嫌弃我手上有油,让你嫌弃!让你嫌弃!”

“喂!”古今看着手背上也红红的,急躁的冲他喊,“你好幼稚!”

“哪里幼稚。”他一面说一面拿指头戳她脸,油印子瞬间就把她白嫩的脸给玷.污了。

“你再碰我一下试试!”

范思哲嘴角弯着,果然又拿油油的手指头去戳了她另一半脸,“对称了。”

“……”古今拿着纸巾狠狠的把脸上的油擦掉,看见范思哲心情很好的样子,甚至自己开始吃小龙虾了。她板着脸告诉他,“范思哲,你完了。”

“嗯?”范思哲虾肉还没放进嘴里,扭头看她。

她两手伸出去托住他脸,没等他反应过来就亲了过去,嘴唇用力贴着他的嘴。

范思哲手上油油的也没法推她,惊讶的睁着眼睛被亲,看到旁边桌子上的人望过来,这才慌乱的想躲开古今的吻。没想到小丫头揪着他衣服忽然伸舌头去舔他,他们没怎么深吻过,她生涩的想勾他舌头,闭着眼睛和他纠缠。范思哲心里斗争了两秒,半推半就的还是和她吻在一起,好在古今亲了半分钟就放过了他。

一吻过后,范思哲脖子红的跟小龙虾有一拼了。想到刚才周围的人都在看,他就觉得自己的行为真是太伤风败俗了,大庭广众的,怎么,怎么就干了这种事呢,老脸一红,他低着头拼命的喝酸梅汤,半天没抬头。

古今看他低着头的样子偷笑,哼,跟这位大叔在一起,要想占上风还是很容易的嘛。

只要脸皮厚就行!

☆、第31章 炸酱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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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去w市之前手上还有期节目没弄完,她在家整理资料写解说词,写到一半抱着电脑到客厅盘坐到沙发上,气愤的跟范思哲说,“你说现在还有什么是真的,他们居然连卫生巾都造假,他们就没有妈没有老婆没有女儿么!真是太黑心了!女人生养孩子那么苦,用这些假卫生巾会得病会死人的!他们怎么能这样!”

一般这种时候古今只是需要有个人听她说话,大概是写稿子的时候得公正客观,可写着写着又太气了,她就会跑出来跟他抒发一番。

范思哲静静的听着,听她从卫生巾造假说到前不久某地女权协会的会长被婆婆逼着生儿子高龄难产差点一尸两命,最后又抨击了些直男癌具体事例,落脚点忽然落在了范思哲身上,“你当初选择跟我合租,也是因为我说我会帮你做饭洗衣服扫地!你这就是大男子主义!觉得这些事应该女人去干!”

范思哲听到这里不淡定了,举举手里的熨斗示意自己正在干活。然后把电源拔了,把最后一件衣服叠好,不能更冤枉的摊手,“可是现在家务活我不是承包了一半以上么?”

古今哼了一声,“你还委屈是不是!委屈就说明你心里还是觉得这些事不应该是你干的!”

范思哲抬手摸了摸嘴唇,不和她犟嘴,直接去抨击她开始说的造假工厂,“那家生产假卫生巾的工厂实在太坏了,赚这种不义之财,丧尽天良!”

古今气撒完了很快就恢复理智,也觉得自己刚才祸及无辜了。她把稿子保存好,看看时间还算早,有些别扭的问范思哲,“我给你做点儿肉酱吧,你自己在家不愿意做饭就拌面吃。”

范思哲知道她这是认错的表现,也不差她一句道歉,反正小丫头间歇性的炸一下很快就能自己平复,他装着什么都没发生就行了。

他“嗯”了一声,“今天刚买了肉,我切吧。”

厨房不算大,两个人在里面一起活动还挺挤的,范思哲在案板上剁肉,古今就在旁边端着个碗剥葡萄给他吃。他吃完了也不吐籽,古今举着纸巾举到他嘴边,他避开脑袋说“咽下去了。”

“别咽呀,不消化,还是吐出来吧。”

“嚼碎了咽的。”

“籽多难吃啊,不涩么?”

“葡萄籽里面有多种类氨基酸,对心脑血管好,还能降血脂什么的。”范思哲解释,“你不是还有葡萄籽的护肤品么?”

古今自己吃了颗完整的葡萄,连皮带籽一起吐出来,才不听范思哲那一套。他说的都是什么啊,听着跟她姥爷的养生食谱有一拼了。

范思哲张嘴要葡萄,见古今发呆半天没给他,拿胳膊肘压她脑袋,“是不是又在心里编排我呢。”

古今连忙递上葡萄,“没有没有,就是觉得您见多识广,博学多识。”

范思哲质疑的看着她。

“我说真的!”古今把小碗放下,两手在胸前比了心,“爱您哟!”

范思哲回头继续剁肉,不太满意的教训她,“不要说‘您’,听起来很老,像长辈。”

古今连忙解释,“不是啊,‘您’这个字现在没有那么严肃啦,就是大家觉得说‘爱你’比较轻浮,表达不出来那种爱的深沉的感觉,就会说‘爱您’,不是和长辈才这么说话!”

“我不是大家,我不觉得轻浮,你就说‘爱你’就可以了。”

“哦。”古今想了下,平时经常和范思哲说“喜欢你”什么的,很少说“爱”,突然一下子说了这么多次,觉得有些肉麻。

她吃葡萄转移注意力,这次尝试着把籽嚼碎了通通心脑血管什么的,结果那酸涩的瞬间滋味侵占了味蕾,她“噗噗噗”的全吐在垃圾桶里了。

他刚才是怎么面不改色的把这么难吃的东西吃下去的,可真行。

古今留了一瓶子炸肉酱就出差去了,肉酱也不难做,葱姜爆锅以后葱花和肉丁各一半放进锅里炒,再倒上和肉差不多量的豆瓣酱,就这么几样来回翻炒,炒完了装进玻璃瓶子里能吃一个星期。

范思哲从古今离开那天起基本上每天就下两碗清汤挂面拌着肉酱吃,一个人生活总是不如两个人一起过的有品质。

他把工作做好规划,市里的几个工程都不算太大,目前也没出现什么难解决的问题。周四早上他去每个工地巡视了一圈,确认没有突发状况,又让现场的负责人写个进度总结发他邮箱,最后交代了徒弟有事发信息,电话可能接不到。

徒弟多嘴问了句他要去干嘛,范思哲一脸高深的的答,“大事。”

徒弟连忙点头不再过问,觉得范思哲大概是参与公司商业机密讨论或者高层换举什么的。

范思哲看看时间,挥挥手让徒弟去吃午饭,然后自己打了辆车去机场,麻利的找女朋友去了。

坐在出租车上发呆,他脑海里闪过那天在婚礼上见到的方晴。真不是想她或者还挂念着她,就是单纯的见了故人难免有些感慨,爱过的人再怎么说也不会在心里毫无痕迹。

当年他们会分手其实他也不怪方晴,她只是选择了更能让当时的她觉得幸福的生活。

那时他们还太年轻,他为了她选择来到这个城市工作,可因为工作性质常年外派,他奔波忙碌一年也就能和她见几次面吃几次饭,没有精力和财力支撑的远距离爱情,在现实面前不堪一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