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三章 剑痕观剑术(1 / 2)

华山仙门 秣陵别雪 1807 字 17天前

逃走的修罗没有几个,以沙魔为主,修罗开始的时候攻得太快基本都死在养吾剑的剑下,而沙魔在疯狂的逃跑着,沙魔逃跑之后融入沙中飞快的远移,沙魔所谓的融入沙中逃跑,并不会融入沙中太深,在沙漠表面也会有一条微微的沙浪。

秋曰太阳高晒,一条一条沙浪向远方延伸着。

金瞳鹰已经飞了起来,高傲的金瞳鹰怒了,冲天而起,冲到高空看清了地面的沙浪,俯冲而下,硬生生把埋在地下不深处的沙魔给抓了一只出来,然后猛然的俯冲而起,到达了极高处,在陆元养吾剑斩断了沙魔最大的标志背后一根骨刺给斩断之后,砰的把沙魔给扔下去,砰的一声沙魔最长的惨叫。

金瞳鹰显然还没有玩够,继续的俯冲而下,抓寻着下一只逃走的沙魔,可怜的沙魔钻到了地底之下带起的那条微微的沙浪本来没有多少怪禽在地面上注意得到,但是偏偏碰到了天生金瞳的金瞳鹰。

一只一只的沙魔被带起,一只一只的被扔下。

只传来了一声一声的惨叫。

陆元到也浑不在意,自己现在是左手拿酒葫芦,右手有必要的时间剑光一闪斩下骨刺罢了,相当简单的事情。

一口酒来挥一剑,人生无比的自在。

当然,陆元也知道,自己之所以这么自在,有三个原因,一,金瞳鹰的速度太快,对手要设埋伏并不是多容易的事,二,自己现在的战力极高,现在不拿个练体期五重的人物来都不容易对付自己,而练体期五重在大晋国修仙界可也是相当了不得的人物,在长老当中都算好手了,三,现在是在第十分堂附近,这里是五仙盟占了上风的地域,妖魔不能组织大规模的攻势对付自己,不然的话,自己哪里有那么好过。

算了,想那么多原因干吗。

得一时自在,是一时自在。

坐在鹰背之上,我以美酒敬青天。

人生啊,真是自在。

此时此刻,不知多少钻洞穴的新人一定不会满意和同意陆元这句话,他们还在那里钻着各式各样的洞穴,那里洞穴当中充满了各式各样的危险,妖魔的力量也比地面上强多了,他们这个训练可是辛苦得很,也危险得紧。

自然,这些人不会一个新人去,大多都是组团前去,不然的话更要丧无数姓命在地底。

就这样,鹰在捉着刚才逃跑的沙魔摔死,青衣少年在鹰背上出剑饮酒,一人一鹰,逍遥自在。

当真应了那句话,一人一鹰我自在。

不过,陆元马上发现了一件很严重的事情。

自己的修罗袋满了,刚开始得修罗袋的时候还觉得修罗袋空间很大,有一只巨大的口袋一般大小,应当够用一阵子。

而现在,自己的修罗袋当中,每一个下品灵石都不大,但是偏偏足有七百多个,先是七百多个灵石便占了相当的位置,再然后,自己的战利品的长虹剑,砂炎剑,土王召唤令,七情黑丝网,砂衣,修罗骨刀,几面封灵牌,虽然每一样都不占太多的位置,但是加起来占的位置可不少了,而再加上沙魔背后的骨刺,修罗头顶的修罗角,每一样都不大,但是斩杀得一多,零零碎碎的,便相当的大了。

当然,还要算上几个牛皮袋子的美酒,于是乎,一个巨大口袋大小的修罗袋现在没有位置,便相当正常了。

空间类法宝啊,越大越值钱。

奈何啊。

你用惯了空间类法宝,如果不用,把什么都系在身上,拿在手上还真不习惯,这就是所谓的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吧。

而如果要把酒给移出来再装其它战利品,也许其它人干得出来,但是,如果真干出了这种事,陆元就不是陆元了。

陆元的姓子决定,最重要的是亲情,朋友,再然后便是剑和酒,区区战利品,怎么能和酒比。

罢了,满了修罗袋,便回第十分堂第十一分舵,完成了这么多任务去那交任务,顺便把修罗角,沙魔骨刺这些都换成灵石吧,陆元在心中暗想着,召唤一声,金瞳鹰马上便懂得了陆元的意思,往第十分堂飞去。

到了第十分堂外围百里处金瞳鹰便不再飞了,陆元一个翻身下了鹰背,踏着虚空往地面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