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1章(2 / 2)

阴阳先生 巫九 2615 字 13天前

而那妖皇竟然做到了。

“那妖皇到底于了什么事情,让你们这些大派的人竟然承认一个妖怪最强。”我好奇的问。

凌霄脸上露出难色,说:“这件事情其实说起来很复杂,在三十年前,那只妖皇来过阳间,一次,去过阴间一次“他来了阳间之后,直接找到我们龙虎山和茅山,凭一己之力,闯进茅山和龙虎山大闹,我们龙虎山前任掌门加上各位长老一起出手,挡不住他三招,最后他没有灭我龙虎山之意,击败掌门和几位长老之后,逍遥离开,而茅山情况具体我不清楚,但我想应该差不多。”

“接着妖皇又找到了东北胡三太爷,胡三太奶以及常仙太爷,一人战他们三人,十招击败他们三人,引得常天庆出手,常天庆和他打了三分钟,结果依然落败,当时整整一年,各方高手出面,除了四大妖王中的常天庆之外,没人能挡得住它十招,另外三个妖王并没有出过手。”凌霄脸上露出难看的神色。

“后来他进入阴间,一个人挑战十殿阎王,十殿阎王一个个被他击败,后来在地府镇压万鬼的地藏王菩萨出手,但是地藏王菩萨仅仅只是一个分魂,真正的地藏王菩萨已经转世,也不是他的对手。”凌霄摸了摸背后的一把剑,嘴角露出苦笑:“这件事情乃是我们所有修道之人的耻辱,所以并没有流传开。”

“那个妖皇不会只是跑出来揍一顿吧,这么闲?”我奇怪的问。

这么厉害的家伙,该不会只是跑出来打败这些家伙,证明自己天下无敌吧?这得多闲啊。

“现在各方面对妖怪有了不少优待,比如东北的妖怪,不能杀,只有野妖怪捣乱才能随便杀掉,你真以为这仅仅只是看东北那三位巨头的面子上才不敢杀?”凌霄不屑的笑了一下:“全是因为那只妖皇,他那次出来就是为了阳间的这些妖怪,那件事情过后,不管是我们龙虎山还是茅山,都再也不敢正大光明的杀妖,仅仅只是有一个小动作。”

难怪刚才凌霄听到凌云是妖域的人一点都不客气,他毕竟是龙虎山掌门,犯不上对这么一只妖怪还客客气气,而更多的,则是对妖域有了不小的怨气。

凌霄叹气:“算了,你也可以放心,那只妖皇自从那件事情之后,已经三十年没有踏出过妖域。”

“哦,原来你刚才口气这么大,是因为妖皇不离开,哈哈。”我冲凌霄笑着说。

凌霄难得的脸一红,瞪了一眼:“再废话我就一刀劈了你。”

此时驴哥已经给丁晓和张震打完电话,他笑眯眯的说:“哈哈,风子,这次全靠你,我老丈人说要风风光光的给我办婚礼。”

“恭喜咯。”我想了想扭头看着凌霄问:“对了凌霄,你这几天有空没。”

“你想于什么?”凌霄竟然下意识的皱眉起来说:“虽然我事情忙完了,但我马上就得回龙虎山……”

“忙完了不就行了,请你喝喜酒呢,驴哥,扛着那丫头,先带她去医院。”说完我搂着凌霄的肩膀往外走,说:“这次你帮了我们这么大忙,不请你吃个饭,我自己都不好意思。”

“总感觉你有点不怀好意。”凌霄眉头紧皱的说。

“哪能啊,哥们我真心想请你吃饭,你看你,竟然这样说我,我多伤心啊。”我说道。

其实凌霄还真说对了,我并不是单纯的想请他吃饭,只是驴哥的婚礼,光我一个人出息,未免驴哥会被小看。

要知道,张震生意做这么大,他女儿婚礼不少人都会出席,光我一个的话,即便是抓妖局成员,未免也感觉力量太单薄了,难免让驴哥让人看不起,叫上凌霄我都还感觉不够,我兄弟结婚,必须得给他面子挣足。

接下来我们把这小女孩送到了医院,丁晓和张震也很快赶来,我吩咐丁晓要请大师给这姑娘念经稳固三魂七魄,丁晓自然是立马答应下来。

接着丁晓留在医院陪伴他的女儿,而我,张震,凌霄,驴哥则走出了医院,张震对突然多出来的凌霄虽然有些好奇,但并没有过多的询问。

回到酒店之后,住了一夜,第二天便回了重庆。

回到重庆,我和凌霄没有去驴哥家住,而是找了一家酒店住的。

接下来的六天,便开始筹备驴哥的婚礼,地点的定在重庆希尔顿酒店,筹备工作其实也不太累,反正我就带着凌霄天天跟在驴哥屁股后面陪着他和张米雅妹子拍婚纱照啥的。

真别说,驴哥平时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但穿上西装,打上领带,还真有点人模狗样的。

在拍摄婚纱照的时候,我也不断的给驴哥提意见,驴哥就骂道:“你个小崽子又没结过婚,还给我提意见?”

“哎呦我去。”我忍不住骂道:“哥没吃过猪肉没见过猪跑啊,再说了,当时使用还阳禁咒的时候,我和赵衫雨在幻境里面办过婚礼的好不。”

“你有本事就真正和雨姐办一场呗,就知道在幻境里面yy。”驴哥吐槽道。

“找死是不是。”我说完上去踹了他一脚,继续给他说那件西装好看。

总的来说,这段日子,我们过得很轻松,凌霄也没有要走的意思,跟在身后,偶尔还给驴哥提意见,不过驴哥对他的意见最大。

原本我还准备让凌霄当个伴郎啥的,毕竟龙虎山掌门当伴郎,也够驴哥吹半辈子了,凌霄也同意,但驴哥却死活不于,主要原因就是,凌霄太帅了,会瞬间把驴哥比得连渣渣都不剩,驴哥倒是很中意我当伴郎。

第六百七十八章 神棍

一开始我还蛮高兴,感觉做了这么多年兄弟,这孙子结婚的时候,毅然拒绝了龙虎山掌门当伴郎的要求,却硬是让我来当,这情义,真是妥妥的没话说。

不过我仔细一想,感觉有点不对劲,他是不是认为我没他帅,这才让我当的伴郎啊。

想明白这个问题,我就一直想揍他丫的,不过好在哥们我毅力还算不错,总算是忍住了。

很快就到了婚礼的这一天。

我一大早就和驴哥起来了,伴郎的工作可不轻松,负责红包各种事情,并没有想象中那样清闲。

说简单点,伴郎就是帮新郎于结婚这天,新郎不方便做的工作,比如什么联系车队,然后散红包等等。

我们三人一大早就来到了江北观音桥步行街,一到,我眼睛都快看花了,主婚车是一辆加长林肯,而周围各种的豪车,兰博基尼,法拉利啥的,不少青年才俊都站在自己的车旁,穿着一身黑色西装。

“这些都是我爹认识那些商业伙伴家的公子爷。”驴哥小声的说道。

我大致看了下,开着豪车的大概有十二个人左右,最大的年龄不过三十,最小的看起来只有十七八岁,这群人并没有我想象中那种富二代的嚣张跋扈。

看到驴哥过去,都热情的打着招呼,递烟给驴哥,很热情。

“凌掌门,走。”我搂着凌霄的肩膀往前走。

此时凌霄依然穿着一身黄色道袍,背着八把桃木剑,原本驴哥还想让他换一身衣服,但是凌霄却打死不换。

按照他的意思,参加婚礼这种正式场合必须穿正装,所以死活要穿这件道袍。

我这才明白,感情在这哥们的三观里面,穿道袍才是正装。